|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李 秋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徐综同志负责市司法局日常工作。负责政治安全、依法治市、法治调研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党政法律顾问、装备财务保障等工作,以及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外来企业投诉科)、律师工作科(党政法律顾问团秘书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主持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联系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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