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牵头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实施后的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的论证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