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办理向市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