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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更新时间:2021-01-08 10:50:2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中共达州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61日至6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921日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

市司法局党委坚持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局长魏雪峰作为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魏雪峰同志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推进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整改办公室牵头,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参与,共同做好巡察整改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责任科室(单位)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深入研究,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是及时分解任务。相继召开局党委会和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2项意见逐条梳理,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了《中共达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局党委书记、局长魏雪峰牵头整改事项5项,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整改事项17项,明确具体措施,涉及牵头科室(单位)10个,为整改工作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整改推进过程中,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科室(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推进整改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魏雪峰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规定要求,着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得到不折不扣落实。要求各责任科室(单位)每半月报送整改推进情况,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

(一)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不力,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局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三是督促下属党组织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清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整改期间,组织开展了2次理论知识测试。

针对“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存在违规决策的情况”问题。

一是督促市佳诚公证处解聘3名临聘驾驶人员。组织召开了解聘前沟通会,目前正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和补偿事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临聘人员发放目标绩效奖金清退工作。通过政策解释,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临聘人员已全部进行了清退。

针对“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立即整改问题。已对2019年审查的文件《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并征得省财政厅同意后重新印发、重新报备,向省委办公厅作出了《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关于修正达市委办发〔201912号文件的报告》。同时,已就文件《达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向省司法厅书面报告,并将该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清理予以废止。二是及时完善机制。制定了《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达市府发〔20201号),包括合法性审核专章,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经过调研起草、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并新增了起草规范性文件时的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明确了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新增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等要求,与《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共同形成完整体系,完善了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力促进了制定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时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着力提升素质。加强对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促进了队伍素质提升,提高了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针对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通知》,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局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并纳入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10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2020年局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三是加强意识形态教育。129日邀请市委宣传部廖运键同志为机关全体党员同志作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

针对“新闻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完善《达州市司法局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谁建立谁负责的原则,由建立平台的科室负责人履行管理责任,选派专人具体负责平台运维工作,切实规范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二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凡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必须通过责任科室核对、业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等流程后,明确专人编辑制作并发布。三是完善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严格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在微信、微博或通过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接收、发现有关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立即按照流程,将相关舆情信息进行处理。

3.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司法业务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加强司法业务配套建设,办公桌椅、文件柜、国产电脑已经全部采购安装到位。截至目前,楼顶改造项目已完成了改造设计图、工程造价等工作,下一步将向市政府报告同意后,向市财政申请资金支持,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楼顶改造完成后,立即进行职工食堂、会议室、职工之家等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在20216月底前搬迁入驻。

针对“市第十六中学迁建项目”问题。

一是督促市第十六中学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研究制定了施工进度推进表。二是积极协调市电力集团公司,督促完成了施工用电设施设备的再次检修;积极协调通川区人民政府、通川区征拆办、复兴镇、九龙社区村组,处理失地农民封堵施工现场、阻挠施工的相关问题。三是定期到施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督促施工进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施工中面临的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按要求支付了3次工程施工进度款、土地款等费用,完成迁建项目场平、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实训楼和综合楼基桩等工程建设。

针对“推进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力”问题。

积极消除无人所。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无人司法所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达市司法〔2020204号),对无人所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无人所清理工作座谈会,督促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招录一批、下沉一批、清理一批、招聘一批、调整一批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司法所人员。二是实行工作周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每周五统计上报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目前,全市通过上报政法专编司法助理员招录计划,下派机关干部到司法所任职,聘任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兼职司法所长等方式,全市司法所队伍已增至386人,平均每所1.9人,逐步解决无人所。

针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缓慢”问题。

一是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掌上办”“指尖办”122日,为做好达州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培训工作,实现在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用户数不低于常住户50%的工作要求,市数字经济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了推广运用和培训工作视频会议。全市共计2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培训当日,手机平台覆盖全市村社1864个,注册法律顾问452人,注册群众用户694人,解答咨询369人次。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法律站室实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所有乡镇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建成率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88.5%

针对“对帮扶村产业发展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农技员到中坝河村开展了实地调研,相关技术人员认为当地气候特点不适宜发展猕猴桃种植。二是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种植业,将发展猕猴桃产业项目失败的土地归还给村民,指导发展高山蔬菜种植和中峰、跑山鸡养殖。目前,全村中蜂养殖达200桶,年出栏土鸡500只。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对该村2016年以来的帮扶资金进行了核查,要求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剩余帮扶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司法为民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针对“下基层调研服务不深入”问题。

持续开展局机关干部蹲点调研工作,局党委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局机关蹲点调研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干部蹲点调研工作进行了再次强调和安排。截至目前,39名局机关干部已到39个司法所开展蹲点调研工作71天。

针对“一些基层司法所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松懈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加强司法所工作作风整顿。印发了《达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作风整顿的通知》(达市司法〔2020205号),明确整治司法所担当履职、工作纪律、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从11月开始,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司法局均成立了作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整改方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司法所工作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确保各县(市、区)司法局整改落实到位。

针对便民服务工作不便民”问题。

一是制定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制度》,每天安排2名执业律师和2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和咨询解答工作。二是将4“12348”法援热线电话同时开通。在工作日白班(9:00—17:00),由当天值班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及时记录咨询人信息和咨询解答内容,同步录入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9:00),由当天白天值班律师提供咨询服务,回复处理电话留言;双休、节假日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法律援助中心常驻律师或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回复处理电话留言。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问题。

一是加强援助案件指派。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登录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针对2019年全年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梳理、一一比对,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在案件受理七日内,将审批通过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到各律师事务所。二是加大办理力度。2019年受理的439件法律援助案件,已办结归档275件,剩余164件已全部指派到律师事务所。截至目前,164件案件已办结归档54件,已办结未归档20件,仍在办理中90件。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为突出的问题。

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人社部、财政部有关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值勤岗位津贴和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等文件进行了再次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草拟了《达州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值班补贴补助发放办法》《达州市司法局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发放办法》,待市委组织部相关意见出台后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印发实施。二是先后4次与省司法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沟通汇报,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督促市第十六中学重新修订了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等,严格请销假程序,并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要求,进行值勤岗位津贴发放的整改。

针对“公务车管控不严”问题。

一是对“临聘人员驾驶车辆”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由机关工勤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1127日,局主要领导前往省司法厅就“执法执勤车未按规定挂警车牌”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争取省司法厅、省交警总队支持,解决达州司法行政警车编制和警车编制长期使用地方牌照运行的问题。

针对“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会计核算”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3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使用。二是严格财务核算,从7月起,在会计记账时,按要求对我局3辆公务用车在记账凭证中体现单车核算,同时,严格差旅费用报销审核,杜绝在差旅费中核算公务用车燃油费、路桥费等运行维护费用。

针对以慰问为名变相发放福利”问题。

一是对局机关超范围慰问人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局机关超范围慰问人员23人。二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113日,组织涉及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涉及人员均表示将积极配合对已发放的慰问金进行退还。目前,23人已全部将慰问金退还到了达州市司法局账户上。

针对“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相关规定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国家、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了2020年度租金清收方案,先后3次组织人员前往14处门市清收欠缴的租金。三是积极推进竞租工作。待租金清收后,统一收回门市,统一进行安全检修,并参照市财政局代管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公开竞租方案,组织开展竞租,切实解决好代管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加强对代管经营性资产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的事故隐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组织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局党委印发了《党建工作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党建工作日常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定期听取市律师行业党委、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坚持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必须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三是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四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局党委会议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试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局党委会“一把手”均做到了末位表态。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目前,已督促市佳诚公证处上报了2021年用编使用计划(2个),逐步解决人员身份与工作性质不相符的问题。二是已督促市佳诚公证处与从事财务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中共达州市司法局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重新梳理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各科(室、部、委、中心)、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梳理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84条。三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约谈提醒制度,在每个节假日前夕发送廉政短信,筑牢思想防线。针对全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在局党委会上进行了通报,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3.关于对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及时部署开展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冒充律师执业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研究并印发《关于开展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冒充律师执业、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二是组织召开“冒充律师执业”及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专项整治工作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律师管理股室负责人、全市各律所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坚持以案促改,对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执法检查。11月下旬开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律所制度建设、律所辅助人员和实习人员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进行了逐一检查,并总结梳理检查情况,发出责令整改书,约谈了个别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

针对“2017年市审计局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能力,加强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坚决不予报销。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采购的零散固定资产,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避免少计漏计,做到账物相符。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抓好后续整改,持续巩固深化成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局党委主体责任,坚决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察问题不放、坚持整改力度不松。督促各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督促下属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整改。加强巡察整改跟踪督办,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按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要求,清单化、具体化抓好后续整改,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事项,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切实解决好整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对于已经制定完善的制度机制,全面梳理坚决抓好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固化建立制度的,及时建立相应制度。坚持把深化整改与抓好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发展,为融入双城圈、建好示范区,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司法行政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46141,电子邮箱scdzsf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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