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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0-03-30 16:44:31   作者: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2020年,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地方科学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为主线,着力解决突出矛盾,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达州实际的依法治市路径和模式,为推动达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制定《法治达州建设规划2020—2025年)》《达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

(二)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要全面落实《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达市法委〔20201号),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把方向、作决策中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要求,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编制市委2020年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

(四)强化党委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制度设计和工作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完善常委会会前学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逗硬法治考核评价,抓好成果运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争当全面依法治市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二、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效,夯实良法善治基础

(五)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全面贯彻《中共达州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对跨部门重大立法项目的统筹协调。逐步健全地方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制度。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增强人大立法与政府立法的协调配合。

(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强化专家论证,拓宽人民参与立法渠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备案工作。

(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围绕文明行为促进、物业管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违法建设治理等重点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乡村振兴、保护红色文化等提供法治引领。

三、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结评估《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实施情况。全面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和5个专项行动方案,深化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持续压减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九)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推动司法所全程参与属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特别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制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出台行政执法与纪委联合互动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全市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调查,落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ー)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质询、报备规章等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深化府院联动,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开审理制度。定期通报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以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开展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

四、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构建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十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统筹法庭布局,促进审判资源向基层下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市县公安机关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进一步完善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万源市、大竹县要做好社区矫正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退出机制。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

(十三)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贯彻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坚决排除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健全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案件取证指引,建立与起诉、审判统一的证据标准。做好刑事检察工作,落实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优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体系,完善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体系,落实违反审判检察职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错案通报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惩戒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

(十四)着力破解司法难题。统一裁判尺度,解决同案不同判。统筹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公安、智慧司法行政建设,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加大信息联查、失信联惩力度,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破解执行难。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解决有案不移、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等问题。完善刑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制度,破解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难题。

五、扎实推进社会有效治理,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十五)夯实城乡基层治理基础。出台《达州市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加强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基础建设,优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加快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一批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点。全面建立寺观(教堂)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应急管理和网络综合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开展城乡社会治理试点。

(十六)联动创新精准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问需设计、按需推送、精准普法,推进法治宣传七进法律服务七进”“依法治理七进转变。常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大中小学建立宪法法律教育长效机制。开办好《法治大讲堂》,营造多层次,多范围,高质量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编制党政干部分管工作领域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清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打造法行达州”“法治达人品牌,形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营造全面依法治市的浓厚氛围。

(十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四川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完善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提升异地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站工作水平。

(十八)开展好大创建活动。以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创建为重点,深入推进“9+5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法治示范区创建工作,让社会各界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新变化。各县(市、区)高标准打造3个示范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面上去,促进示范点真正发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六、强化依法治市工作保障,推动依法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十九)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市、区)委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着力解决涉及依法治市工作推进的人、财、物等相关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县(市、区)委副书记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领导,要切实发挥领导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法治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十)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开展好大督查活动,完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落实法治政府、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责任,完善法治任务督办协调机制。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力的地方和部门,采取书面建议、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方式督察问责。

(二十一)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全面依法治市课题研究制度,组织实务部门、科研院校、法治智库、党政法律顾问团等开展理论研究。围绕法治促进基层治理”“法治服务乡村振兴”“法治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专题研究,宣传展示达州法治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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