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3-19 09:42:45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紧紧依照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从依法全面履职、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开展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是明确责任依法防控。组织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疫情防控职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通过QQ群、微信群、自动办公系统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发布中央、省、市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利用法律和制度手段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密切支持配合,牢固树立全市上下“一盘棋”思想,共同筑牢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群防群近的法治防线。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职责。疫情发生后,市住建局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根据《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定和建立了疫情防控的协调沟通机制和快速反应体系。三是加大防疫法治宣传。切实发挥各科室、单位作用,充分利用短信提醒、微信信息和自动办公系统传送疫情防控信息,将政策要求、普法宣传、防范常识、防控信息、防控措施等不间断向系统干部职工发送。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理性看待疫情、科学应对疫情,支持和配合疫情依法防控工作。期间向干部职工发送疫情信息、防控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50余条,对系统和住建行业开展宣传教育1300余人次,形成了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法治舆论环境,为住建系统疫情防控打下坚实基础。
(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利用月例会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二是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措施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从精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简化行政审批备案条件、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对《优化营商环境询问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服务入手,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机制,把应管的管住、应放的放完。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我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向许可服务科室集中,许可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将涉及的3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办理。二是行政审批实行“一窗办理制、联合核查制、集中审定制、立体监督制”。服务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公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实现8项事项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三是抓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对录入一体化平台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开展了每月例行检查,防止补录、漏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正常运行。在市上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对住建系统各科室、单位开展了政务平台3.0版服务培训。2020年1-9月底,我局一体化平台运行共运行权力事项3474件,其中,行政许可1109件,行政处罚52件,公共服务687条,其他行政权力1626条。四是开展政务服务质效提升行动。制发“全程网办清单”,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推动实现全程网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了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宣传,坐班“3.15”解答市民热点疑难及政务服务问题。开展政务服务“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在住建窗口落实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了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对发现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6起。
(四)强化市场监管。制发《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了“一单、两库”和随机检查机制和程序,以随机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按照流程在官方媒体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应进行行政处罚或记不良信用信息的,移交相关职能科室依法处置,保证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开展市场监管抽查483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1份,发出整改通知书份,约谈建筑企业负责人25人,记录不良信用记录3人。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落实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开展了《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制订工作,现《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待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二)优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新印发的《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学习,重点加强法制审查人员的业务学习,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自查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废止全流程的管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备案、统一发布。
(三)严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定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文书档案使用和管理规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本年底完成改革任务。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发了《达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机制,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三是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工作,不允许超越规定的自由度。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工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 2020 年“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主要开展了4方面工作:制发《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行政执法规范的内容、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全系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清理,对执法单位、工勤人员和辅助人员参与执法的情况进行重点清理。在住建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工作中将建筑业、房地产、政务服务、监察执法和质量安全等执法单位作为自查重点对象,自查发现了问题5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相应机制。行政执法整顿规范工作和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市依法治市办专项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持续加大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我局制发了《政务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主动利用公开媒体对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行政权力事项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布,提升部门政务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积极回应民众关切。2020年度,我局对9件(次)群众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复查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办理。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建立健全了纠纷化解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畅通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2件次,行政诉讼案3件次。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发出听证通知书35件,召开听证会22次。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到了工作有计划,确保责任层层落实。
(二)利用行业特点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强化提升住建系统法治素养。印发了《执法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执法人员深入工地开展执法时,向相对人宣传好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让其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利用“全市春风行动”、“七五普法”、“法律七进”等形式,抓好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2020年开展或参与集中宣传3次,执法与普法宣传450余人次。我局组织参与省厅开展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全市共获得7个组织奖,24个个人优秀奖。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谋划好2021年度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责任制,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按计划有序抓好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补齐短板。按照省市“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权力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晰各科室单位工作职责,理顺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效能,提升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开展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督导,督促职能科室、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开展工作。
(四)开展好其他重点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