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15 09:41:0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为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指示精神,渠县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柔性监管,率全省之先出台“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单位)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清单”和“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以下简称“四张清单”),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出法治营商环境的“通优‘渠’径”。
包容审慎“一目了然”。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和方式,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将“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统筹制定展示涉及14个部门(单位)共184项内容的《渠县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13个部门(单位)共190项内容的《渠县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清单内的轻罚免罚事项,注重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手段解决,让企业真正感受到“看得见的包容、有温度的执法”。
联合检查“一次到位”。根据《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和《渠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办法(试行)》要求,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统筹各执法单位针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各类执法检查计划,制定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9个部门牵头、10余个部门参与联合开展的41次执法检查,非市场监管领域6个部门牵头、20余个部门参与联合开展的68次执法检查,确保联合执法精准聚焦、系统全面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力推“清单之外无检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监督落实“一体推进”。“四张清单”制定后,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县经开区、行政审批大厅、部门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所有企业和广大群众监督。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专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实地走访了解清单落实情况,通过企业反馈倒逼各执法部门落实责任、规范执法。同时,全县设立营商环境“观察员”“体验员”“护航员”,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社会监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不断促进全县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