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15:45:22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成“品质通川”、共享“有礼之城”,率先建设达州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编印《习近平法治思想摘编》向全区各乡镇街委和区级各部门发放,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二是强化法治政府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准确把握法治政府的根本政治保证、战略定位、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充分认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积极有效开展,扎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致力于打造法治特色亮点,奋力为法治通川建设展现新作为、实现新发展、作出新贡献。三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区政府廉政工作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制定印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通区府办发〔2021〕28号),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内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责任分工,做到“任务、责任、要求”三明确,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要求各乡镇街委、区级各部门按照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坚持法治原则,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召开全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紧急攻坚暨业务培训会,共认领中央层面设定的事项209项,省级层面设定的事项4项,所有改革事项办理时限减少了889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减少123项,办理环节减少54项。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凤北街道、罗江镇、双龙镇及下辖1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三化”建设试点,重点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3 X”综窗受理、镇村代办服务等工作。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区完成2批次“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梳理工作,共计201项。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并进行网上配置,同步推进线上不见面服务。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业务系统共享、告知承诺等方式,大力精简申请材料,完成对18个公共服务领域的部门(单位)共计138项“零材料提交”服务事项目录清理优化工作。二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混淆行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65件、价格违法案28件,广告违法案14件,商标侵权案20件。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非规范性文件261件,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3次。四是稳步推进跨省通办。对标川渝两地先后发布的两批次210项和万达开184项高频“川渝通办”事项,梳理形成我区第一批川渝通办清单137项,建立了“川渝通办”专窗。今年,共办理涉及居民身份证换证补领、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等通办事项208件。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六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构建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印发《通川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通川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通川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通川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通过明晰政府行政权力的边界,依法公开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将政府权力制度化、阳光化、规范化。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通川区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题研判会,共同研判确定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执法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促使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有明显提升、行政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督促各行政执法主体抓好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部署要求,形成了《达州市通川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在通川区门户网站公布。为更好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刑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工作相衔接,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知识测试活动,全区26个行政执法部门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测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共33个单位349人报名参加考试。在四川文理学院组织举办了通川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全区2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通过全面、系统、扎实的学习,进一步打好行政执法理论基础,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为建成“品质通川”、共享“有礼之城”营造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
(四)坚持精准发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认真执行《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12件,调解成功1185件,调解成功率97.8%。用活诉调、公调、信调等调解平台,积极发挥“彭姐工作室”“召敏调解室”等影响力,家事审判庭等,助力突出矛盾纠纷化解。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印发《达州市通川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充实行政复议队伍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和办案设施保障,设立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宣传,提供行政复议相关咨询,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7件,已办结1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五)增强守法观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一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认真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07件、政协提案18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切实做好法治宣传。科学谋划通川区“八五”普法工作,起草《达州市通川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积极推广“品质通川▪礼法同行”法治名片,开展“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活动43场,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5000余份,发放法治宣传布袋、围裙、笔等普法宣传用品1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进一步优化“法治通川”法治宣传矩阵建设,雍河湾民法典主题小区打造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市、区、镇(街道)三级12348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9件,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深化落实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对达州市通川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广州工作站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全年在线解答法律问题350余人次,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5余份,引导农民工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10人次。持续推动落实公证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公证七项承诺”,畅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优化 “错时值班制度”。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55件,为当事人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122余次。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放管服”工作还需要深化,制度制定还需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要提升,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等。对于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人员名单,强化法治政府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树立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按照2021年度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常态坚持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抓落实,以绩效促实效,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开展法治督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督查工作,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加大暗访力度,对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委工作情况逗硬进行通报,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提升法治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力量和执法队伍力量。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相关工作,提升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实效。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再提升,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细化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水平,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巩固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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