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4-27 15:59:01 作者:佚名 来源:川报观察 点击数: |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为我省乡村振兴中的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路径和指引。
《规划》除前言外,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
明确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紧扣全面依法治省部署,坚持依法治理,大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为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明确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上下联动、内外协同。
提出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省乡村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乡村执法文明规范,乡村司法保障充分,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提出了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十五项主要任务。即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理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
明确了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具体要求。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考核督导。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我省将把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2020—2022年)》作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具体措施,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分工方案,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和村社合并,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统筹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切实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