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25 15:58:32 作者: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全局依法行政。
一、基本情况
(一)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定规定”,我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在原市安全监管局的基础上,整合8个市级相关部门11项职能职责。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均内设法制工作机构,配备20多名法制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都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进和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办〔2010〕55号)精神,各县(市、区)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二)2019年度安全生产情况。
201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2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2起、25人,分别下降55%和53%;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一是紧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三个必须”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印发《达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责任、属地监管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16个行业(领域)开展试点,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实现责任落实“全覆盖”。二是细抓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今年以来共组织检查组4737个,其中暗访暗查组581个,检查企事业单位32362家次,派出工作督查组98个,查出一般隐患25679处,重大隐患2处,投入整改资金累计1981.35万元,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严抓事故查处。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完善案审会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6个,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通川区塔沱市场“6•1”重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公开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情况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我局拟定《达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印发,各业务科室(支队)严格执行,并建立执法检查台账。各县(市、区)应急局按要求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应急局备案。全市应急系统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未纳入计划的企业不得随意组织监督检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或以个人喜好选择性的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干扰,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全市应急系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4469起,停产整顿19家,暂扣吊销证照1个,通报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6个部门、19家单位。行政处罚304次,行政罚款290次,罚款1564.04万元,其中事故罚款908.45万元,监督监察罚款655.59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机构。我局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计划,对全局2019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依法定责、分解量化、量化考核,并将行政执法考核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抓落实,努力打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二)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在组织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业务培训200余人次。用好法律顾问,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评估机制,防范化解依法行政风险。建立安全专家库,包括各行业专家共148名,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责任落实。修订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安全生产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六项制度”》《达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制度、办法和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依法行政。
(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监管稳步发展。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的身份条件,定期组织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及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规范行政审批,加强行政服务。2019年我局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68件,已办结368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无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出台《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案件。今年以来案审会共审理案件12 件。其他不经过案审会审理的案件,由法宣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今年以来法宣科共审理案件 46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落实。我局2019年移送司法案件 3 件。三是强化内部执法评议考核。通过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自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推进。今年,我局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申请人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一是事故调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一旦发生事故,我局立即组织专家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整改事故隐患。二是行政监管与专家技术指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准确查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发生的特点,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三是严肃查处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在事故查处的过程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当地政府部门改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识上的不足,督促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019年,48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7人,1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6人诫勉谈话。
(七)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围绕“依法治市”总要求,我们在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注重执法人员的宗旨教育,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了监管是职责,服务是天职的理念。通过事前告知,跟踪帮办,贴身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源头困难,化解前置隐患,从而达到全程监管、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目的,提高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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