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18 10:05:57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各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所需费用按照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
燃气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设计与采购选用的设备、材料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
目前,达州市天然气供气企业只有两家,分别是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划分,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属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范围内(附: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划分界线图),为保障后续天燃气正常供应,需要进行本项目采购。
按照采购要求,我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的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 购 人:达州市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安装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安装。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达州市天然气供气企业只有两家,分别是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达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划分界线图,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属于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范围内。因此,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中石油达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达州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378号
各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18—2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达州市司法局。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确定供应商。
采购单位:达州市司法局
联 系 人:吴 炜
联系电话:18982860166
附件: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食堂天然气安装工程项目单一来源论证(1).pdf
达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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