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4 09:39:37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各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要求,我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法治达州》栏目、普法短视频、公益字幕播放事宜进行采购。现就此事项向潜在的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 购 人:达州市司法局
二、项目名称:达州市司法局《法治达州》栏目、普法短视频、公益字幕在达州市市级广播电视台播出项目
三、采购内容:《法治达州》栏目、普法短视频、公益字幕在达州市市级广播电视台播出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达州市广播电视台是达州市唯一一家节目信号全覆盖达州市行政区域的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作为我市的权威主流媒体,达州市广播电视台的荧屏、声频、网络等媒介的影响力和信号的精准覆盖具有不可代替性和唯一性,符合达州市司法局关于《法治达州》栏目、普法短视频、公益字幕播出的需要,能够全面、深入、准确、及时宣传法治达州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宣传工作质效。目前达州市市级广播电视台仅有1家,是达州市广播电视台。因此,在达州市范围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达州市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龙大道广播电视大楼
各潜在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4—26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达州市司法局。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确定供应商。
采购单位:达州市司法局
联 系 人:罗江南
联系电话:18228606916
达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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