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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18 15:29:44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文件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1)等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4个方面,8条措施。

  (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予以支持,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孵化载体、中试熟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飞地按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重大项目予以支持,试点推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并对牵头完成国家、省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给予配套支持。积极争取国省科技奖励。对获得国、省奖励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单位)分别给予1:11:0.5的配套奖励。

  (三)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集聚高端紧缺人才。对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和其他相当层次的入选者、团队给予补助。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保障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工作,并对优秀团队予以奖励。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达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展引才育才用才。通过开设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平台建设等举措,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并设立达州人才市长奖对杰出人才予以奖励。

  (四)打造高品质创新生态。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创新主体购买科技服务给予补助,对在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首笔突破的金融机构产品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和成功创建省级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补助,并对开展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达标入统企业和实际成交的技术交易合同给予一次性补助。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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