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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更新时间:2020-07-03 15:16:5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达州市乡村振兴法治工作实施意见(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平安达州、法治达州、善治达州三个达州建设,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2年,我市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要完成十五项主要任务,包括完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厘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其中五个一工程1个乡村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治带头人、1个法治讲堂、1个法律服务室、1个法治宣传平台)作为达州市乡村振兴法治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推进,通过组建法治队伍、打造宣教阵地,健全服务体系,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实施意见》以坚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坚持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上下联动、内外协同为四项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和加强督促指导等工作要求。确保到2022年,我市乡村执法文明规范、司法保障充分、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入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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