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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司法局关于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更新时间:2025-06-03 09:31:03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为做好《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的制作和播放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社会代理机构比选,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以下2个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达州市司法局

比选项目名称:《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制作服务和《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播出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三)项目名称:

《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制作服务;

《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播出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制作服务和《法治达州》系列宣传视频及普法短视频播出服务招标代理及其他日常咨询服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入库备案且在达州市市区内有营业场所,并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规定内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人员信息截图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场地照片

(六)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七)近三年内,未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报价函(格式自拟)

三、申请人资格文件的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56617

(二)递交地点:达州市司法行政业务中心3011(达州市通川区锦兰路66号)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人资格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

、定标原则

该项目采用自主报价方式,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下浮最多的为成交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达州市司法局

  址::达州市通川区锦兰路66

联系人:先生

  话:18228606916

 

 

                                       达州市司法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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