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行政检查事项
发布日期:2025-07-30 10: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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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检查事项
序号 | 执法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是否 涉企 | 备注 |
1 | 市经信局 | 对涉盐生产经营有关单位、个人开展监督检查 |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696号令)第二十三条; 《四川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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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经信局 | 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全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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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经信局 | 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和在用的无线电台(站)的检查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第二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和在用无线电台(站)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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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经信局 | 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条; 《四川省无线电管理办法》第二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第二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第二条;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第二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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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经信局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第五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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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经信局 | 对工业行业企业和油库、加油站开展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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