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检查事项

达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检查事项

序号

执法主体

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是否涉企

备注

1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2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获得入网认定证书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3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有线电视设施和有线电视播映活动的监督检查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4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广播影视统计的监督检查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5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检查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6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监督检查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第十条

 

7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依职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8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艺术考级活动的行政检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9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10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七条、《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十二条

 

11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12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检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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