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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更新时间:2025-09-15 14:35:23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达州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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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1010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11日起施行。

 

市长  严卫东

 20231026

 

关于废止《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由于《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基本内容已被新法《达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覆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201891日起施行的《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本决定自2024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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