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2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3-11-23 00:23:08
  关于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2012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2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2年达州市司法局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无相关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2年达州市司法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11.96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在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公务活动中接待相关人员所发生的日常交通、住宿、工作餐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2年达州市司法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12年底,达州市司法局车辆保有量为8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32500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警务督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达州市司法局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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