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领导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外来企业投诉等工作;监管法律援助,组织司法考试,主管司法鉴定等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
2014年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有效监督管理律师、公证、鉴定等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序开展司法考试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司法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0.7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0.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制宣传、法治城市创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医疗纠纷调解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达州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达州市司法局2014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