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司法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4-10-30 20:02:0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局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领导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外来企业投诉等工作;监管法律援助,组织司法考试,主管司法鉴定等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

  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六五”普法工作上了新台阶;深入推进了人民调解创新发展,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并开始成立了专项调解组织;积极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加强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加强了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开展了律师讲师团和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员上门为企业、社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司法局是一级决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达州市司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748.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7.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1.4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99.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底普调干部职工地方津补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013年达州市司法局支出决算总额为74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7万元,公共安全684.56万元,医疗卫生2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0万元,其他支出1.3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5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年底普调干部职工地方津补贴(从2011年初开始),其中应补发2011-2012年的津补贴结转至2013年发放,导致年度经费差额较大;同时普法活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业务量增加导致支出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付第一批援藏干部生活补助。

  (二)公共安全支出684.5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律师公证及鉴定管理等专项业务活动经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7.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五)其他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第二批援藏干部生活补助。

  附表一:达州市司法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司法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司法局2013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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