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领导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外来企业投诉等工作;监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
2014年重点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律服务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推动平安达州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司法局是一级决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司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262.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1.78万元,其他收入0.5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65.24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司法业房建设资金529万元,医调委业务用房装修及设备购置经费54.02万元。
2014年达州市司法局支出决算总额为66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90.02万元,医疗卫生3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8.0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84.23万元,主要是因人员津补贴调整而导致经费差额。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法制宣传及依法治理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处理信访事务的工作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590.0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日常运行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完成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司法考试、律师公证及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三是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司法救助经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32.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四)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附表一:达州市司法局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司法局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