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第十六中学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5-31 01:05:3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第十六中学的主要职能是:一是对有严重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八种不良行为或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的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矫治和挽救,把他们转化为“四有”新人;二是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矫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人;三是培训成人、政法干警、党政群、企事业、中小学普法骨干。

  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按照“抓管理、提素质、重创新、促和谐、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管理办法,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问题学生”教育矫治质量。全年要求成功教育矫治转化达到离校标准学生50人,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管理规范、特色突出、作风严谨、人民满意”的工读学校。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第十六中学隶属达州市司法局下属部门,是一级预算单位,事业编制49名,现有在职人员4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收入预算总额为669.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0.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4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69.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196.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第十六中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承担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矫治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达州市第十六中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工读学校教育支出610.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费、医疗费、装备消耗费、水电气费、技能培训费、法律援助费、教育矫正研究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20.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8.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远道而来调查调研的同行以及举行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之间的互动交流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减少26.14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 辆,其中:轿车1 辆,长安小面包车1辆,生活用车1辆,校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学校日常公务工作及组织学生活动、学生生活保障、为学生寻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达州市第十六中学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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