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司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9-13 18:40:08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达州市司法局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领导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外来企业投诉等工作;监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法治达州建设。二是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平安达州建设。四是发挥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部门作用,强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通过严把关口、分类管理和提高“技防”水平,实现市县乡三级定位监管覆盖。五是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六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七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司法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行政机构1个,参公管理机构1个(不独立核算),无下属二级财政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达州市司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1714.4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5.78万元,其他收入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8.0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52.0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补发从2014年10月起增加的工资和地方津补贴导致人员经费大幅增加(约111.92万元);二是上年度的决算数据中不包含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约210万元),而本年度决算数据中包含离退休人员费用264.81万元;三是法制宣传等专项经费、司法救助金等有所增加。

  2015年达州市司法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714.4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3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452.07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补发从2014年10月起增加的工资和地方津补贴导致人员经费大幅增加(约111.92万元);二是上年度的决算数据中不包含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约210万元),而本年度决算数据中包含离退休人员费用264.81万元;三是列支上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69.02万元;四是司法救助金等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达州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达州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837.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车运行维护、医疗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务接待、业务培训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8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35.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达州市司法无因公出国(境)费,与2014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28人,共计支出2.22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业务督导检查工作开支0.72万元、接待全省各市州业务交叉检查、调研0.29万元,接待法制文艺演出开支1.2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05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按规定程序使用、维护车辆。

  2015年无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3.05万元,用于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律师公证及鉴定管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5.1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2015年采购货物14.96万元,其中采购信息网络设备3.94万元,办公家具1.4万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9.62万元。达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开支33.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达州市司法局2015年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附件: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达州市司法局2015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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