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领导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外来企业投诉等工作;监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仲裁机构、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青少年教育矫治等工作。能参照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提质公共法律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三个平台”拓展服务体系,“三个关口”提升服务质量,“三项服务”满足发展需求。二是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抓实“法律七进”载体,做优“法润达州”品牌,推进“法治示范”创建。三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行业改革,推进普法工作机制改革,推进司法行政发展创新。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管理,坚决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学习教育”提升定力,“创先争优”激发活力,“服务群众”展现效力。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司法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达州市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137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4.26万元,占93.6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7.12万元,占6.35%。与2016年相比,增加194.98万元,增长16.57%,主要原因是由于业务职能增加(如:一村一法律顾问专项工作、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等),专项经费收入有所增加以及新增政法工作津贴收入等。
2017年达州市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142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0.35万元,占66.78%;项目支出472.86万元,占33.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6年相比,增加260.57万元,增长22.41%,主要原因是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进列支了部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专项工作经费列支增加及政法工作津贴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17.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68万元,增长8.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3.22万元,增长19.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0.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85.24万元,占8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0万元,占5.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40.24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64.61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75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22.6万元,完成预算95.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笔年末申请的项目经费未来得及支出;二是部分设备未来得及购置,导致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未列支完,结转至下年使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07.03万元,完成预算1529.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业务用房建设稳步推进,列支了大量上年度结转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8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1.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达州市司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65万元,降低3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一样无预算、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4万元,降低3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数减少,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3万元,占8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2万元,占18.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没有发生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脱贫攻坚、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公证鉴定管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64万元,降低36.2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数减少,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323人,共计支出2.2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厅各类检查指导1.37万元,接待其他市州考察调研0.59万元,接待媒体以及其他单位公务支出0.2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98万元,比2016年增加33.68万元,增长138.6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达州市司法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达州市司法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274.1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70分,存在的问题:可持续发展能力欠佳,人才培养力度应继续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人才培训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3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2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2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下属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省厅法律援助经费补助、司法考试考务费、银行存款利息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中,行政运行是指机关日常运行所支出的费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开展专项业务的支出;其他司法支出为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以外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是指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费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单位承担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行政单位医疗是单位承担的在职及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险相关费用;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是除行政单位医疗以外的医疗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承担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4-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4-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表4-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7年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