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

发布日期: 2020-09-30 23: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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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4

  附件2 24

  第五部分 附表 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9

  二、收入总表 29

  三、支出总表 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达州市司法局基本职能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围绕牵总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以市委书记为主任,市长、市委分管副书记为副主任的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创新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小组。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主任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推进会,制发了年度工作要点和“两规则一细则”。细化考核指标。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使任务更加明确具体。构建了“一个统筹(依法治市委员会统筹)、两项机制(工作运行机制、沟通反馈机制)、三项责任(主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四个推动(领导、制度、考核、动力推动)”工作新模式,《法制日报》《四川日报》进行肯定性报道。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制定《“法治护航四城同创”七大行动方案》并形成《〈法治护航四城同创七大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为“四城同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三项举措》、民营经济“1+4”政策包,完善“6+3”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等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整合涉企证照事项,积极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和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印发《深化诉源治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的实施意见》,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源头治理,助推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围绕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化督察问责。坚持常态化开展常务会会前学法,举办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行政程序意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采取重点督查、不定期抽查、不打招呼暗访等方式,形成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为建设法治政府注入新动力。扎实推进地方立法。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达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前评估办法》,对立法前评估的概念、原则、主体、程序、报告内容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印发《达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方案》,建立了21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为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提供助力。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制定我市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并严格按照规定报备。对《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严格审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照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清理核对执法人员信息,共年审863个行政执法证件,其中合格844个,清理注销19个。主动适应机考考试新要求新方式,精心组织准备,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两次执法资格考试4100余名考生顺利参考。对各地各部门办结的77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出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风险把控机制,共审查论证市委、市政府及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117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市政府制发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对各县(市、区)政府报送备案的3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部门送审的6件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三统一”管理。优化复议应诉。设置民营企业行政复议快速通道,完成第二届达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印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1件,依法受理率100%。共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已审结9件。

  三是围绕优质高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夯实服务基础。在全国首创设立异地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站,在达州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地设立异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全市建立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1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426个。对接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办案系统”和12348四川法网数据,建立了法律服务热线舆情分析机制。壮大服务力量。选择优秀律师组建“党政法律顾问团”“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和“涉法涉诉专家库”,提供法律意见、风险评估、代理案件等服务。选聘379名高校法学教授、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组建普法讲师团。选聘215名具有法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专业知识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开展司法所、派出所分流合署、两所联动试点工作,积极参加并承办省厅司法所综合业务技能“大比武”比赛,新招录司法助理员65人,全市共有43个司法所被省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名司法所长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长。扎实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全年共办理公证业务2.8万件、司法鉴定业务0.19万件。规范律师管理。精心组织2019年法考客、主观题机考工作,连续7年实现考务工作“零差错”。召开达州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完成律协换届,考核合格律师执业实习人员40名,考核基层法律服务所105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19人。严肃开展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及惩戒工作,处理维权申请2件通报批评律师事务所1家。完成第二届党政法律顾问团换届工作,58名律师进入市政府法律人才储备库,20名律师进入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累计提供法律意见152次,代理法律事务97件次。

  四是坚持尊崇宪法,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隆重举办达州市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宣誓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包惠等市领导出席活动。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150余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建设,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各类法律宣传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声势浩大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400余场次,累计发布法治资讯2800余条。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全年共开展机关学法用法考(测)试52次16339人。开展全覆盖媒体普法。加大在达州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开办“法治时空”“以案说法”“法治经纬”等宣传专栏,今年已连续供稿112期。发布网站信息350余条、微博830余条,微信1180余条,法治宣传短信210万余条。

  五是围绕和谐稳定,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开展“公调对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乡镇派出所派驻调解室建设,新建了物业管理、金融纠纷、商事纠纷等人民调解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1003件,调解成功30338件,调解成功率达97.8%。深化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以打造“智慧矫正”为目标,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实现市、县、所三级电子政务外网100%全接入和全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100%全覆盖,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21名,累计解除1112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55名。扎实开展“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全年共接收学生50名,成功矫治离校44人。强化监督,抓实扫黑除恶。坚持每月对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方位排查,检查司法所32个,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228份,重点对社区矫正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检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58名律师依法依规代理了涉黑恶案件64件,所有案件均建立了案件管理台账。市司法局被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六是围绕强化作风,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坚持规范管理、立标升位,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梳理修订了机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34项。抓党建促发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议,重新组建机关一支部、二支部,持续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等活动,强化自身建设。成功举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首届职工运动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办结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满意率均达100%。

  二、机构设置

  达州市司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达州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47.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2.43万元,增长85.24%。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74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4.17万元,占57.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7.66万元,占42.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63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75万元,占34.38%;项目支出2383.13万元,占65.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03.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2.42万元,增长86.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7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8.31万元,增长7.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合并,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4.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1万元,占0.02%;公共安全支出(类)1812.75万元,占88.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99万元,占4.64%;卫生健康支出60.06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76.01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44.22,完成预算84.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1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32.06万元,完成预算6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剩余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 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2.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8.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68.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万元,占90.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万元,占9.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完成预算77.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9万元,下降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34.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07万元,下降50.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60人次,共计支出1.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广安邻水调研考察支出0.21万元,支省厅考察2018司法所验收工作0.1万元,支省版权局调研组软件正版化工作0.08万元,支全省司法所业务技能大赛费用0.15万元,支国家统一法律考试督查工作0.07万元,支2019年法考主观题督查工作0.06万元,支广安司法局考察学习费用0.07万元,支省厅调研法律资格考试费用0.06万元,支崇州监狱考察学习费用0.09万元,支省厅“学法律、爱祖国、奔新生”巡回讲团接待费用0.07万元,支新疆建设团司法局考察费用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87.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9万元,比2018年增加28.91万元,增长44.5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达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达州市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用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达州市司法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七五”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经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合理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要素较完整;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控制良好;预算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财政局要求进行绩效结果应用。全年支出基本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司法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但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进度均有待提高。

  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七五”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1.30万元,执行数为231.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与设备采购)全面完工,建成统一的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广泛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全局态势,科学精确决策,实现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项目实施进度影响资金使用进度,资金集中在年底支出,导致执行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提前介入,充分考虑各种影响进度的因素并做好预案,提高执行中预算的执行进度和项目的实施效率。

  (3)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开展定期服务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意见不少于150份、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50件、参与人民调解不少于100件。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不够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预算编制中项目绩效目标更加细化和全面。

  (4)“七五”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干部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达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支出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支出更加均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预算单位 达州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31.3 执行数: 231.3
其中-财政拨款: 231.3 其中-财政拨款: 231.3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与设备采购)全面完工,建成统一的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广泛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全局态势,科学精确决策,实现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与设备采购)全面完工,建成统一的全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广泛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全局态势,科学精确决策,实现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达成目标 信息化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信息化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保证 运维保障机制 运维保障机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为群众提供完整的公共法律服务,且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七五”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达州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5 执行数: 75
其中-财政拨款: 75 其中-财政拨款: 7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干部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达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干部群众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达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达成目标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市民法律素质 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绝大多数”精准普法。运用新媒体,推动“互联网+”模式;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打造规模化法治阵地;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有效提升民主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保证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市民法律素质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升市民法律素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达州市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 执行数: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中-财政拨款: 1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建立有定期督导制度,每季度组织贫困村开展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专项评议,每半年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有定期督导制度,每季度组织贫困村开展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专项评议,每半年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年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达成目标 开展定期服务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意见不少于150份、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50件、参与人民调解不少于100件。 展定期服务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意见不少于150份、开展法治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不少于300场次、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50件、参与人民调解不少于100件。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前 2019年12月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保证 贫困村群众涉及法律服务问题方便、快捷。 贫困村群众涉及法律服务问题方便、快捷。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贫困村满意度80%以上,贫困村群众满意度80%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达州市司法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达市财绩〔2020〕2号文件要求精神,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达州市司法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不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

  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人员编制数64名,其中行政编制55名,参公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5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62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参公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5人。比2018年增加11人,主要原因有:机构重组增加12人,新招录公务员1人,调入1人,退休1人,调出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645.80万元,均为当年安排。

  根据决算报表,2019年决算收入4003.34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741.83万元,上年结转261.5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4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0万元(人员经费809.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9.70万元),项目支出726.50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63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76万元(人员经费1154.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3.90万元),项目支出2383.1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

  我局在编制2019年度预算时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目标实现

  因我局未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无法评价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3.编制准确

  根据2019年收支决算总表,我局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2357.54万元,年度预算总额4003.34万元。本年度预算执行中期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注销额0万元。

  4.支出控制

  2019年日常共用经费年初预算数117.90万元,决算数93.90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非额定公用支出预算情况:办公费247.38万元、印刷费27.8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共计275.18万元。

  2019年项目支出非额定公用支出决算情况:办公费36.86万元、印刷费24.86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共计61.72万元。

  支出控制预算偏差60.41%。

  5.预算调整

  本年度预算执行中期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注销额0万元。

  6.执行进度

  2019年6、9、11月部门整体预算执行额分别是766.23万元、1158.28万元、3022.03万元,该时点的部门预算总额分别是1738.91万元、3327.25万元、3595.25万元,实际支出进度分别是44.06%、34.81%、84.06%。

  7.预算完成

  2019年12月31日,我局部门预算总额为4003.34万元,部门预算执行金额为3631.89万元,预算执行额占部门预算总额的90.72%。

  8.违规记录

  我局2019年度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公开

  2019年4月3日,我局在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并在部门预算附表中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

  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按规定暂未公开。

  2.结果整改

  无。

  3.应用反馈

  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我局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单位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没有循序渐进,存在一段时间预算执行较快、一段时间较慢的情况,预算执行情况掌握不准确,资金使用缺乏计划性。主要原因:一是机构重组,财政预算正式下达时间为5月底,之前开展的一些业务未及时结算;二是部分业务未一事一结,待年底统一结算。

  (三)改进建议

  改进措施:一是建议日常性开支定时结算,非日常性开支一事一结;二是随时关注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规划、有序开支。


主办单位: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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