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市人大代表唐隆茂在《关于加强乡村社区管理法律服务和引导的建议》(第 074 号建议)提出:“由市人大法制委牵头,由市民政局、市精神文明办、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参与成立领导小组,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包括但不限于法学专家、专业律师在内的工作团队,深入调查研究我市相关试点村和社区的实际需求,依法全面科学规范地帮助试点村拟定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体系”。现针对其提出的问题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2016年4月5日,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律师协会、达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以达市司法办发〔2016〕3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的通知》,动员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828个精准脱贫村担任免费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职责是:(1)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依法管理村务。(2)提供法律咨询。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务工就业、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组织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提供法律援助。协助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5)参与人民调解。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为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是要实现:(1)法律服务在全市精准脱贫村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社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今年以来,全市村级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76场次,受众达51300余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448件,提供其他法律援助事项933件,提供法律援助1829人次;代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137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660余万元;参与和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900余件;培训法律明白人5210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400余次,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审查把关合同1372份。
(二)为了推动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使村级法律顾问工作能够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市司法局正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能够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能够按照中办、国办(中办发〔2016〕21号)《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将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对任职贫困村的法律顾问每年给予适当交通、误餐、误工等补贴。
联系人:律公科 唐渠北 2146140 13659060997
达州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