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06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7-02-28 17:43:59
  

市委政法委:

  市政协社会法制群团委员会在政协达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提案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强化组织建设”的问题

  一是推进法律服务专区建设。今年,我们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依托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行政部门内部6项业务职能,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公证咨询、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考试“六位一体”的“法律服务专区”,为群众搭建了“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市法律服务专区6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94件,接待群众1393人次。目前,7个县(市、区)除通川区与市上合建外,其余6个县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专区。

  二是打造“一小时法律服务圈”。不断巩固司法所和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站(点)、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服务载体,逐步健全以司法行政机关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以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乡镇村社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站点为支撑,以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3家、公证处8家、司法鉴定机构5家、人民调解组织3936个、法律援助中心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03个、司法所316个、社区矫正中心4个,有效满足了城乡基层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今年,市司法局升级改造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提升信息化管理功能,值班坐席由2个扩展为4个,虚拟坐席1000个,与市委书记信箱、市长热线、消费者投诉热线、劳动保障热线、妇女维权热线、信访热线等互联互通,分流处理群众诉求。自主开发法律援助便民软件系统,在法律援助大厅设置触摸屏,申请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在线查询法律案件办理情况,并调取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信息,进行自主选择。积极开发“达州司法”APP,打造网上法律服务平台,该系统于“12.4”国家宪法日正式上线。

  二、关于“搞好规划引导”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法律服务业发展规划。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待全省的法律服务业发展规划正式出台后,我们将依据全省规划进行调整后及时送审。市司法局正在按照市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律师业、公证业、司法鉴定业、法律援助业及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规划。

  二是健全执业准入制度。加强了法律服务执业申请审核,严格准入条件、程序和实习鉴定,切实从执业人员能力素质、个人品行、实习表现等方面严把“入口”,确保准入执业人员具有较高工作水准。今年6月24日,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全市新进执业律师举行了集中宣誓仪式,增强了律师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去年,我市《跨省办案为27名川籍农民工讨薪》获评全省首届十佳法律援助案例;法之缘律师事务所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这是达州律师界首次获得该项荣誉;金证鉴定中心2篇司法鉴定文书获得省厅鉴定文书评选优秀奖。

  三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积极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在电台、日报、晚报、电视报开办媒体专栏4个,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直播活动,每周分别刊发1期法治案例,由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点评,3年连续供稿420余期。

  三、关于“开展宣传服务”的问题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市司法局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达州市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持续深化“法律七进”,构建了以“自我、家庭、社会”为着力点的“3+X”普法格局,制定了每一“进”行动方案,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创新开展了“中国梦·达州普法在行动”、“四百四千”、“法润达州”等主题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深入县(区、市)、重点乡镇、城镇社区广场巡演135场次,受众达10.4万余人。开展机关(单位)普法大讲堂活动,邀请省、市专家学者根据普法订单开展“订单式”普法130余场次,1.2万余人参加。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国家、省级、市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400余个,通川区成功创建全国、全省法治示范区,达川区、大竹县、开江县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二是服务民生改善。创新法律援助“零障碍申请、零缝隙审批、零等待指派、零距离援助”“四零”工作模式,实行应援尽援。持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活动、“青少年法律援助护蕾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创新开展异地法律援助工作,在广东、浙江、云南、重庆等地设立6个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

  三是强化纠纷化解。1-11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5627件,调解成功34800件,成功率97.68%。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投入运行,组建了215人的专家库和20人的医学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和理赔机制,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达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实施办法》。目前,全市共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专、兼职调解员156人,有278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1-11月,成功调处医疗纠纷共169件,涉及赔偿(或补偿)金额18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99%以上。

  四、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问题

  一是注重人才引进。我们将积极研究解决基层司法所有所无人的问题,目前,已制定了司法辅助人员招录计划,全市拟招录137人,目前大竹县已招录14名。积极争取省厅支持放权,加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配备进度。按照“城区所不发展、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地区不发展、重点场镇适度发展,边远地区重点发展”的原则,计划招录19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边远乡镇。用好政法专项编制,及时组织招考司法助理员,实现政法专项编制满编运行。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助理员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清理归位司法所外借人员。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了执业档案、违法违纪问题通报、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完善惩戒处罚程序,加大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有效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建立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评价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了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现场监督指导制度,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都成立了维权委员会、惩戒委员会,行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今年对3名律师作出了暂缓考核处理,2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了警示谈话,对3名违规律师进行了训诫处分,有效规范了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

  五、关于“落实工作保障”的问题

  一是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目前,律师驻村担任法律顾问服务补贴已纳入了财政预算。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大向党委政府汇报的力度,司法辅助人员补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补贴等纳入购买服务清单,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我们将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提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是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达州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33”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建立了定期会商、定期通报、定期督导机制,5月和11月,分别在渠县、宣汉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全市已打造规范化司法所48个,年底预计完成61个。建立了规范化建设经费补助机制,已补助36万元。

  六、对几个具体问题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中,强调要“建立法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活动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运行”。针对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市委政法委加强对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意见。

  二是建议市人社局、市编办进一步加大司法助理员招考力度,解决“有所无人”问题。目前,全市县级司法局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34个,实有464人,空编70个,目前政法专项编制空编率距离省上要求2%以内还有较大差距。建议按照满编运行的要求,将空缺编制纳入2017年招录计划。

  三是建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乡镇司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向社会招录一批司法辅助人员。

  四是建议市财政局根据达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达市府办〔2015〕26号),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项目切实纳入同级财政经费预算。同时,将律师驻村担任法律顾问服务补贴、司法辅助人员补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案件调解补贴等纳入购买服务清单,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

  五是建议市财政局提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目前使用的《达州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最高标准每件75元,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六是建议市财政局给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定经费支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要加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正在按照“433”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全部司法所进行规范化打造,任务较重,亟需经费支持。

  联系人:市司法局  黄波 2124175  18081524111

  
 达州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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