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76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17-09-11 23:25:08

​                                                                                                                           达市司法函〔2017〕53号

雷开树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第076号提案)收悉。你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我们逐一梳理了你提出的15点建议,经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协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死角盲区”普法宣传力度方面。一是加强偏远山区、乡村、基层等普法宣传工作。针对我市实际,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中专门提出了“加大偏远山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以“法律进乡村”为抓手,积极推行乡村普法“八个一”工程。即全市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建立一套“两委”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暨村务公开宣传栏,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目前,全市已建立法制辅导站316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314个,法律服务小分队330余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9万余人,建立法律图书角1222个。二是加强农民工等相对流动人员普法。坚持开展返乡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每年岁末年初深入车站等农民工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达州籍省外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维权长效机制,与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签订了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在广东深圳、东莞、惠州和江苏昆山、重庆、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组织开展当地的达州籍人员尤其是农民工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三是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坚持以“法律进学校”为主要抓手,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树立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中心校以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100%,小学生“一讲二玩三熏陶”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在全省推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平均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次,学法用法考试100余场次,每年“五四”“六一”及开学期间,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宪法进课堂、开学第一课等青少年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对工商企业、个体户及管理人员专题专项普法。推进法律进企业(单位),近800家企业(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平均每年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300余次7000余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劳资纠纷依法得到有效化解。今年,我们结合《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 3月1日实施的有利契机,将“三小条例”专项宣传纳入全年“1+10”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针对监管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及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开展《条例》解读及法规知识培训257场次,播放专题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24期,刊发专稿15篇,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动工商企业、个体户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常效。

  二、关于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和内容创新方面。一是全面建立新媒体平台。近年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并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充分整合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资源,及时刊播、推送普法相关信息。全市各级宣传、司法行政微博、微信、手机APP“两微一端”全面建立。市委宣传部建立全市官方微博矩阵,打造“达州发布”全媒体平台,将普法与新闻宣传充分融合、润物无声。市司法局结合近期法治热点和重点,坚持每周编制一期普法短信,面向重点普法对象定点发送;开通“达州司法”官方微博、微信,法治宣传信息每天更新;专门开发“达州司法”手机APP,普法和法律服务实现“掌上一点通”。市县党政门户网站、达州新闻网、凤凰山下等本地网站均开设了法治专栏和专题网页,与“两微一端”新媒体配合开展普法宣传,设置法律话题,建立与网友交流沟通的平台。二是大力丰富创新普法内容。每年组织参加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作品等征集活动,2015年全市8件法治文艺作品获评全省法治文艺作品优秀奖;拍摄制作了《线》《穷途》《法援温情》等有情节、有教育意义的法治微电影广泛传播,反响良好;2016年征集报送法治微电影31件,达川区公安局制作拍摄《豫见达州》获评全省法治微电影一等奖。市电视台主动制作大量普法公益广告,媒体公益普法无处不在。电视民生新闻栏目《达州全搜索》开设《达州检察档案》子栏目,每周1期,4次滚动播出;杂志性栏目《达州天天看》开设《天天抓现行》《天天网违章》《天天说交规》三档子栏目,通过交警现场执法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制作了依法治市等法治宣传公益广告30余部,在各频率频道滚动播出;制作《不要这样做》法治话题系列微型剧,在电视、网络同步推送,每天滚动播出达100条次。三是针对建立第三方合作普法宣传窗口。市司法局坚持与电台合作开办普法专栏《法治时空》,选取法律服务人员新近办结案例,法律服务人员与听众互动开展“以案说法”,每周四直播,周六、周日5次重播;在日报、晚报、电视报分别开办“法治经纬”“法治生活”“法制园地”普法专栏,每周刊发一期1500字左右法治案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4个媒体专栏开办近3年,连续供稿450余期;坚持与市艺术剧院等艺术团队合作,充分发掘巴渠人文精华,组织本土作家创作了一批达州本土法治文艺作品,创编了《出围》《王老汉的幸福生活》等一批脍炙人口的法治文艺作品,打造了一台精品法治文艺节目,2016年深入各县(市、区)、重点乡镇开展“法润达州•法治文艺巡演”50余场次。

  三、关于加强普法宣传资金投入和落实方面。“六五”普法期间,市县两级均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乡镇等基层单位都通过不同方式落实并加大了普法工作经费的投入,为全市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七五”普法期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达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均将加强经费保障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各地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单位)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四、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机制政策完善方面。一是建立“大普法”格局。始终坚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省、市党委宣传、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推动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对国家机关以外的部门单位也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普法教育。省、市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健全完善也将陆续跟进。在健全普法工作其他机制方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已联合印发实施。二是开展全市“大普法”行动。近年来,我们已开展或正在开展“中国梦•达州普法在行动”“法润达州•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法润达州•普法大讲堂”“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等覆盖全市、辐射各级的大型法治宣传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法润达州•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模式得到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的肯定,在全省推广开展“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创新运用“订单式”普法方式开展“法润达州•普法大讲堂”活动的做法得到原省委副书记刘国中批示,省依法治省办刊发专题简报,充分肯定为“达州模式”在全省推广;“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补齐脱贫攻坚法律服务“短板”专项工作纳入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和第四届市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肯定、省委副书记邓小刚批示肯定,国务院扶贫办、司法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刊发了简报推广这一做法,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前来专题采访报道。三是推进“大普法”成效。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特别是将依法治市作为单项目标进行考核,每年均制定年度考核细则,实现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的目标绩效考核,每年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每个五年普法中期和总结阶段,各级人大均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上级四大家分管领导还带队对下级和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开展普法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推报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六五”普法期间,在国家“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中,我市1个区、1个单位、2名个人受到表彰;在全省“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中,有3个县(区)、4个单位、7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达州市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排名第一;今年4月12日,市委、市政府还对全市2个县(市、区)、43个集体、37个乡镇、65名个人给予了通报表扬。

  五、关于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支持和奖励方面。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抓牢“法律七进”载体(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观教堂),大力支持各类社会力量人员参与、开展普法活动。各“进”牵头部门对积极参与普法工作、成绩显著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工作者、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及个人、企业及个体、普法志愿者,在本系统或向上推报表扬先进时均有所侧重和考虑。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首届四川司法行政十大杰出人物”评选,我们推报12名候选人中,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普法志愿者占一半。同时,我们在健全完善每一“进”工作制度和标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面人员法律需求,编印了大量法治宣传品,有针对性地提供给各类社会人员;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也结合本地实际,为普法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搭建了多个工作平台,提供支持和保障。如大竹县司法局与民间艺术团体采取“资金+智力”的合作模式,社会力量参与普法的热情日益高涨,大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宣传形式和作品涌现出来。

  雷开树委员,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的全民工程,感谢你对我们在“六五”普法期间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给予的肯定。“七五”普法期间,你对我市普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将是我们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不竭动力。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普法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法制宣传科 吴彤 2123497 182829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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