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23号提案的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18-09-29 23:48:36

​王飞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建议》(第323号提案)收悉,感谢你对普法工作的关心关注,你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切中了当前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要害。

  近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以法治宣传教育为总抓手,着力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切实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水平和依法维权能力,乡村治理呈现出可喜的局面。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普法力度持续加大,宣传实效明显提升

  (一)抓牢农村普法的重点对象。一是大力加强农村普法骨干的培训培养力度。采取举办培训班、法治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抓好以村支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普法队伍的培训,每年组织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开展集中学法700余场次,平均每年每人集中学法3次。通过各级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级普法骨干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有力地带动了农村普法工作。二是着力提升乡镇干部、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逐步建立完善了乡镇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等,把提升法治素养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进而在党员干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完善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构建乡村普法常态机制。市司法局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乡村普法“八个一”工程,即全市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治宣传队伍,每个村建立一套“两委”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村设立一个法治宣传暨村务公开宣传栏,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二是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坚持“贴近农村、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开展了“法律服务进万村”、“法律科技卫生文化”下乡活动、“农村普法大讲堂”等一系列农村普法宣传活动,每年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750余场次以上。三是大力开展农村文艺普法活动。我们利用达州丰厚的人文底蕴,群众喜欢文艺、喜好“热闹”的风俗等开展文艺普法,积极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借力”,邀请本土作家和知名律师参与节目创作,既有艺术加工、又有法理分析;“借势”,紧密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以司法行政系统办理的典型案例为蓝本进行创作,创作出《法治之花开万家》、《王老汉的幸福生活》、《出围》等一批精品文艺作品20余个,组织113支“法治文艺轻骑兵”赴各地开展巡演1000余场次。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大竹县借助民间乐队力量,打造清平乐管乐学会法治文艺基地,利用农村红白喜事文艺表将融入法治元素;万源市深化法治文艺巡演成效,以本地司法执法具体案例为素材,自主创作、精心排练法治文艺节目12个,将法治文艺巡演活动纳入依法治市年度目标考核。四是开展涉农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3.8、3.15、9.9、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宣传队伍深入乡镇、村社,积极开展主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江县持续以“月月法治主题宣传”活动为抓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5+3”普法宣传,即一期“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一堂院坝法治讲堂、一次街头法治宣传、一场校园法治讲座、一次企业法治宣讲加一堂机关法治讲座、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一次入户宣传活动,成效明显。五是积极开展“以调释法”。坚持在化解农村纠纷中“以调释法”,充分发挥乡镇、村社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对矛盾纠纷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在调解过程中开展普法教育,以调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化解矛盾纠纷4.1万余件,乡镇、村社等农村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达到3.5万件,人民调解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同时,推动农村普法教育持续深入。

  (三)大力开展农村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各项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创前有方案、创中有检查、创后有验收,以点带面推进农村普法效果提升。近年,开江县普安镇宝塔坝村、宣汉县君塘镇洋烈社区、万源市官渡镇青岩坝村、达川区曹家梁社区、大竹县人和镇天宝村等5个村(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渠县李渡乡被命名授牌为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开江县新太乡、新宁镇,通川区北外镇等21个乡镇(街道)先后被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为“三项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对开江县新宁镇桥亭村、通川区朝阳街道团包梁社区等65个村(社区)先后被通报表扬为市级法治示范村(社区)先进单位。

  (四)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市级层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工作开展;在县级层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调度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办理法律业务,指导、考核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乡镇层面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316个,办理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指引,指导、考核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村(社区)层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室),以“预约式”服务为主、以“定期制”服务为辅方式开展村(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在达州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广东、江苏、云南和重庆设立异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个,在工、青、妇、残联、军分区等重点行业单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2个、法律服务岗78个。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让群众更方便、更快捷寻求法律服务。

  (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一是组建普法讲师团。市委副书记罗冬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立岩,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邓瑜华,市政府副市长王景弘等领导作指导,市、县两级分别组建了普法讲师团,主要由关心法治事业、热心普法公益事业、具有深厚法学功底和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组成,共有379名来自高等院校的法学教授、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律界人士被特聘为讲师团成员。二是组建调解专家库。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公、检、法、卫生、人社部门建立了矛盾联调机制,建立由具备法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专业知识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库。目前,专家库已有150余名成员。三是充分调动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力量。明确“12348”热线平台人员由熟悉公共法律服务各项日常业务的“全科型”法律人才值班。将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纳入网络平台服务人员,通过手机APP、便民服务触摸屏对外公示。四是积极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大力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 “助力精准脱贫•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工作,为全市828个贫困村配备免费法律顾问, 1413个拥有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配备免费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别出台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范围、人员组成。我市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省、市领导以及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肯定,国务院扶贫办、司法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简报推广,国际日报、新华社、人民日报和法制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法治扶贫的经验做法入选《四川法治蓝皮书》。截至目前,积极向村(社区)选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2022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66.6%。

  二、财政支持不断加大,经费保障有力加强

  近年来,市司法局通过积极争取村(社)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基层基础建设和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方式,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力、物力保障。一是保障资金投入。2017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共计147.5万元,极大的保障了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激发驻村法律顾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的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助力贫困村脱贫销号。2017年6月2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精准脱贫村法律顾问、法治宣传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同时,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市财政局已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内容列入指导目录。二是大力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近年来,全市全面开展司法所规范建设,要求每所配备2-3名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通过加强招录、机关人员下沉、清理借调人员、购买公共服务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等方式,有力充实壮大了司法所一线队伍。全市整体纳入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近年来,全市司法所新增工作人员131人,总人数达515人。三是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以(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小组组长、致富带头人等为对象,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使其成为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村(居)民普法骨干力量,从而影响、带动身边其他村(居)民学法用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法律明白人6000余人。四是确定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每个社区确定一名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负责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身边群众依法维权,同时负责收集区域内群众对法律咨询、办理公证、鉴定,矛盾纠纷调解等需求信息,登记汇总上报。

  三、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有力有序

  自“七五”普法开始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从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也在实际操作层面强化监督考核。一是贯彻落实《达州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建立健全农村普法的长效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各级各部门力量,打好组合拳,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类创建、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指标中,增加考核的分值权重,量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体制机制层面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落实,充分把握达州地处山区,农村普法任务艰巨等特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以案释法活动,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院坝法治讲堂”“农民夜校”“喇叭普法”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推动农村普法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三是出台了《县(市、区)司法局“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县(市、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和各法律服务机构的职责,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将“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运用“查、访、测、听”多种方式,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落地见效。四是加大农村普法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基层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农村普法工作反映出的问题。组织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村级法律顾问到岗到位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的检查力度,纳入绩效考核,逗硬奖惩。五是加大对依法治理考核结果的运用。各级党委政府均将依法治理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在各级各类创建工作中,将班子成员重大违法违纪、重大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等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创建资格或按程序撤销命名。

  我市的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对照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精神以及“法治达州”建设的目标要求,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建设法治达州,是我市推进依法治市的战略目标,加强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达州的总目标来进行。按照这个总目标,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精心培育基层民主,确保国家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民主决策制度、民主议事程序,明确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的职责、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要依法立制,以制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民主自治制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务工返乡成功人士、新乡贤等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形成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好局面;要以“两公开”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公开、促民主,确保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落实乡村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基层政权法治化水平,关键是全面落实乡村政务公开,以公开促管理,以公开促执法,以公开促公正。要落实好乡村干部的普法工作,组织其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公开、透明、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基层组织的诚信度和公信力;要狠抓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以严格的制度保证政务公开的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乡村基层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预防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通过基层依法治理,为矛盾和纠纷当事人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的工作机制,通过大排查、大调解,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解决乡村基层人民内部矛盾和热点、焦点问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坚持以基层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把基层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树立法治观念,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的滋生,做到依法行政、民主管理;其次要加强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针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特点,围绕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妇幼保障、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在形式上除了组织法治宣传栏、宣传橱窗、图片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录像、法治文艺演出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活动外,还应进一步整合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资源,利用近年来已建立的众多各类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法律图书角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广泛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新媒体等现代传媒手段,积极探索“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普法新形式,消除基层普法教育的死角,把法律送到基层的每个角落,做到宣传到户,教育到人。

  五是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乡村民主法治程度。要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好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把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到基层;要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普法教育,不断调动和激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

  王飞委员,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牵头抓总”作用,不断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开创新局面。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在即,希望你继续关心关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这是我们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不竭动力,我们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法治达州、平安达州、幸福达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达州市司法局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法制宣传科 吴彤,联系电话:2123497 182829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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