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18-09-30 00:02:05
杨晓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10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6月2日至3日召开的全省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一、强化机制保障问题。

  (一)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已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列入了指导目录,并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大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精准脱贫村法律顾问、法治宣传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保障。《达州市党政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包括年固定报酬和具体案件代理费进行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每个司法所应当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司法助理员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补齐。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级主管单位争取资金扶持,同时将地方财政向贫困地区倾斜,为“精准扶贫”提供可靠的后勤保障。正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拟提高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全市下达的法律援助经费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已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对于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通过表扬、培训等方式加以补偿和激励。

  二、加强基础建设问题。

  (一)实体平台拓展延伸。一是立足示范性,在市级层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达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导、协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及工作开展。二是立足枢纽性,在县级层面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了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调度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办理法律业务。三是立足实用性,在乡镇层面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316个,同时指导、考核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立足便利性,在村(社区)层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室),以“预约式”服务为主、以“定期制”服务为辅方式开展农村法律服务活动。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为群众开展网络服务。

  (二)热线平台提档升级。一是坚持“无缝隙”,升级“12348”热线系统,使系统能够具有接听、转接、录音、智能调度、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实行24小时响应机制。二是坚持“无遗漏”,制定了“12348”热线值班工作制度、值班工作守则、值班律师绩效考评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热线电话及时接听。三是坚持“无盲区”,遇有疑难问题可以调度连线市律协、市公证员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等专家,依托专业人员解答法律问题。四是坚持“无壁垒”,与“12345”市长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33”劳动保障热线、“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热线相互对接,实现三方通话,将涉及有关部门的来访来电事项分流给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还建立了法律服务热线舆情分析机制,形成了舆情专报供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三)网络平台智能高效。一是研发“达州司法”APP,突出互动性。群众可以像“叫外卖”一样,在手机上找到最近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机构,实现了办理法律服务“足不出户”。通过APP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119消防法律法规、12.4宪法日等互动性很强的“抢红包、答法律”活动。二是研发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系统,突出便捷性。申请人扫描二维码即可通过该系统触摸屏或手机查询法律案件办理情况,并调取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信息,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法律援助律师。三是开通微信、微博、网站,突出知识性。及时发布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回应网友的留言和投诉。四是大力推广应用“智慧司法”,突出时效性。全面启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办案系统”,线上线下同步办案,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自动推送、资源共享共用、证据标准统一。四是定期发送普法短信,突出连续性。坚持每周给“两代表一委员”、科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法治副校长等发送法治短信。

  (四)三大平台有机融合。一是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互为补充。“达州司法”手机APP专门开辟“12348”热线电话咨询模块,群众可直接通过APP拨打“12348”;对3分钟内未回复的APP即时咨询,帮助群众转接到“12348”热线。热线平台留言咨询记录,转至手机APP进行回复。二是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与实体平台相互融合。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运维管理融入到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门设置“12348”热线办公室,将平台运用延伸法律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三是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与办案系统相互融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三大办案系统”与“12348”四川法网”实现数据交互,“12348”热线咨询数据也可进入法律援助办案系统,让群众法律服务请求数据在同一平台汇集,可同时通过多平台进行处理。

  三、拓宽服务范围问题。

  (一)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828个贫困村,组建82个“助力精准脱贫•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为1413个2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免费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五项服务”,形成了达州特色“5+1”帮扶工作机制。

  (二)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利用传统媒体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实现网上网下、“键对键”与“面对面”相结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立体宣传格局,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创新开展了“中国梦•达州普法在行动”、“法润达州”等主题活动。深入各县(区、市)和重点乡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在机关开展“订单式”普法,举办机关(单位)普法大讲堂活动。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一是设立“公共法律服务日”。针对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相对短缺的现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利用赶集日确定1-2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日”,结合当地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的数量,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现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二是设立巡回服务窗口。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巡回服务窗口,明确公证、司法鉴定联络员,群众既可在乡镇申请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也可以前往城区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所办理业务。三是开展上门服务。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根据其下达的法律服务预约单,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采取“上门式”精准化服务。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创新。一是出台《关于将贫困户异地搬迁投亲靠友协议公证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优化了法律服务方式,减轻了贫困户的经济负担。二是试点推行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业务,在法院设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派公证员进驻,参与法院相关案件的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三是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人民法院和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调解室,实现了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

  四、提升服务水平问题。

  (一)整合优化服务资源。积极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县域层面大力发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乡镇层面重点规范和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探索法律服务机构对接模式,采用律师事务所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模式,提升相关法律服务机构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服务队伍建设。立足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的实际需求,建立法律服务人才库,包括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法律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规模适当、专业精通、作风优良、热心公益的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加业务培训及业务交流,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构建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为补充,纠纷信息员、网格管理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公、检、法、卫生、人社部门建立了矛盾联调机制,建立的调解专家库,从具备法律、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等专业知识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中进行产生。

  五、加大援助力度问题。

  (一)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牵头制定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涉及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及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到低收入人群。二是对于精准扶贫户、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三是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完善通知辩护工作机制,畅通受理和指派流程,将所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均纳入了法律援助受理范围,进一步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织密法律援助网络。着力构建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8个区县中心为依托,316个乡镇(街道)工作站为节点,工、青、妇、残联、高校、达州军分区、监狱、强制医疗所等72个行业工作站为补充,541个重点村(社区)为联络点的五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面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市困难群众的工作网络。同时在广东东莞、惠州、深圳、浙江昆山、云南昆明、重庆建立了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延伸服务。

  (三)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创新法律援助“零障碍申请、零缝隙审批、零等待指派、零距离援助的“四零”工作模式,实行应援尽援。试点推行与经济发达乡镇司法所签订《行政权限委托协议》,由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改为基层工作站直接审批法律援助申请,事后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备案。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等特殊群体,深入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法治阳光、温暖老龄专项行动”、“青少年护蕾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整体性、社会性、长期性的系统惠民工程,下一步,将继续立足我市实际,加快弥补短板,着力突出特色,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市司法局 蒋莉 2140747 177487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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