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入法治达州建设工程,开启法治宣传新篇章。一是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筹备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全面深化“法律七进”。以依法治市“十大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订单式”普法和“法润达州”系列活动,强化每一进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开展“三项示范创建”,打造“法律七进”示范标杆。三是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机制。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出台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二)融入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激发法律服务新活力。一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省意见,研究制定《达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二是深化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发挥好“5+1”帮扶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工程的要求,持续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完善贫困村法律顾问保障、考核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脱贫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推进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服务建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川东北经济区核心增长极,高起点打造一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推动实施川东律师大楼和司法鉴定大楼,满足群众对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四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完成省市下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
(三)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工程,实现法律保障新加强。一是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把握达州市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司法所规范化打造示范市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基层司法助理人员的配备,实现满编运行,招录辅助人员,确保2017年全面消除无人所;加大规范化建设经费投入,完成159个司法所规范化打造。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市、县两级专门社区矫正机构,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加快县级社区矫正场所建设;认真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省司法厅等9部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政策研究、矫正项目实施与日常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心理矫正等辅助性工作。三是加快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认真落实《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衔接配合机制,积极推进我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建设,加快强戒所的选址、规划和征地拆迁工作,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四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发挥特殊人群管理组牵头单位职责,建立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和清晰明确的考核机制。
(四)融入政法基础建设工程,树立队伍建设新形象。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抓好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完成市级业务用房建设及装修,指导各县(市、区)推进业务用房建设。认真做好市第十六中学(市工读学校)迁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