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委政法委:
现将释德严代表在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政法力量建设的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统筹行业法律资源,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成功创建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49个,将司法所“空心化”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采取“1 1 2”模式,统筹司法所助理员、辅助人员、调解员,充实司法所力量,全面消除无人所;建立“大所带小所”片区联动机制,实行“大所带小所”片区共建机制,实现日常工作单所履职、重点工作就近协作、难点工作片区联动,加强边远乡镇服务能力。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充实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队伍。将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纳入政府督察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各地配齐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401人,达到每个乡镇(街道)2名的标准。三是以信息化为助力,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选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83人,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577个,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01个,在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室2283个,法律顾问定期现场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在法律顾问室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实现法律服务扫码可得。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均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5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4.08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0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增添工作举措,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设,多渠道充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达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促进法治科刘沛东,电话:2146173,1898289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