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96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8-31 14:59:40

​​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市第五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96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市委政法委

现将释德严代表在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政法力量建设的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统筹行业法律资源,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积极创建枫桥式司法所,成功创建省、市级枫桥式司法所49个,将司法所空心化纳入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采取1 1 2模式,统筹司法所助理员、辅助人员、调解员,充实司法所力量,全面消除无人所;建立大所带小所片区联动机制,实行大所带小所片区共建机制,实现日常工作单所履职、重点工作就近协作、难点工作片区联动,加强边远乡镇服务能力。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充实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队伍。将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纳入政府督察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各地配齐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401人,达到每个乡镇(街道)2名的标准。三是以信息化为助力,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选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83人,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577个,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01个,在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室2283个,法律顾问定期现场服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在法律顾问室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实现法律服务扫码可得。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均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5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4.08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0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500余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增添工作举措,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建设,多渠道充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达州市司法局          

2023518        

 

(联系人:促进法治科刘沛东,电话:214617318982891711



主办单位: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蜀ICP备2021019136号 网站标识码:5117000017
公安备案号511702020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