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76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民革达州市委:
你委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76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市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牵头狠抓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全部建立,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我局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法律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七五”普法特色亮点工作先进单位等。
二、关于提案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指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建议充实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的问题。
为解决好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问题,全市已在乡(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1个,在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83个,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推广12348四川法网、打造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通微博和微信公众号、运行达州市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建立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微信群,收集与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线上咨询、发送咨讯等方式,通过“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乡村。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融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行双线运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实现7 c 24小时接听,全时空、高质量、多形式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你们建议: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扩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覆盖面;充实基层法律服务力量,对在线服务项目进行整合,将其打造成综合性及“一站式”服务平台。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实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应援尽援。持续畅通涉农“绿色通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争取社会保险待遇、申请工伤赔偿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着力护航涉农群体。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积极落实省司法厅即将出台的《四川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根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变化情况,动态调整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降低涉农人群申请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涉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制定《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对包括涉农案件在内的法律援助案件,除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外,积极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并推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与案件补贴发放挂钩的差异化补贴机制,激发法律援助人员办案热情,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强化智慧建设,构建信息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中心场镇在监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全覆盖,加快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的互相融合、互联互通,构建与其他司法信息化平台的接洽,实现平台体系的网络化与现代化,形成优势互补、数据共享、协调顺畅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精细化、便捷化。
三是加强人才保障,构建专业化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充实达州法治人才库、达州枫桥学院师资库,充实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依托达州枫桥学院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二)关于指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应用偏少,建议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应用范围的问题。
针对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应用问题,我们先后印发了《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地域特色组织开展活动。将活动内容纳入市政府《达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定期实施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广泛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律所党支部结对”活动、“公证进乡村”活动、“司法鉴定机构服务乡村”活动等,让农村群众切实享受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全市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1724名,平均每个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达到5.2名,遍布农村各个角落,随时随地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022年至今,组织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各类乡村法律服务活动400余次,服务群众10000余人次。累计开展法律服务“便民”行动50余次,提供上门、“就近办”公证服务1000余次,共办理公益公证400余件、公益司法鉴定60余件,共减免费用30余万元。
你们建议: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打造一批农村法治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应用范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认真落实《达州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构建起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抓总,多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综合培养工作机制,详细安排全市“法律明白人”选任、培训和履职等各项工作,明确未来三年目标任务,为“法律明白人”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实行市、县、乡三级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灵活安排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片区培训、专题学习、以会代训等形式线上线下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培训,引导法律明白人当好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切实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能力。
二是推进法治宣传常态化。建立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法制度,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村民夜校的重要内容;针对群众最关心、最实用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律知识水平。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科学制定“法治达州”一月一主题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三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我们将扩大法治阵地覆盖面,提升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村(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融入法治元素,每年至少打造1—2个法治小区,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巴賨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
(三)关于指出少数乡村法律工作者行为失范,建议建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的问题。
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考核评价,我们在开江县进行了村居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创新研发“田城顾问”微信小程序,同时配套改革经费保障、监督考核、分析研判等多项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启智慧法律服务新模式。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效果通过线上考核。村社区以“用人者”角度,对法律顾问开展的服务订单进行评价;县司法局从“行业主管”角度,根据村社区评价、法律顾问上传的履职资料综合打分,打分有6分至10分五个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的服务费用。今年以来,向4名考核优秀且所服务村社区的信访率、警情数下降,调解率上升的法律顾问颁发“骏马”奖,奖励上年度总费用30%;向3名考核不合格且所服务村社区的信访率、警情数上升,调解率下降的法律顾问颁发“蜗牛”奖,扣减上年度总费用。
你们建议“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及服务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强化农村执法监督,依法规范各类组织及个人参与乡村振兴活动,有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有效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一是严格落实即将出台的《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广运用好开江“田城顾问”微信小程序,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及服务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认真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律师法》《法律援助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公共法律服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警示教育,组织相关力量对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培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机构、人员的处罚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公共法律服务科唐渠北,电话:0818—2146143,1365906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