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277号(B类)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 2023-08-31 15:18:32

达州市司法局

关于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277号(B类)办理情况的函

 

李英委员

您在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未成年犯罪后矫正教育的建议》(提案277号)已收悉,经综合教育、民政部门及团市委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工作情况及专门教育工作情况。

(一)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工作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达州社区矫正工作自2006年开展试点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有关部门、各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共同努力,在实践中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近17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安全稳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下降,始终保持在0.1%以下的较低水平,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396人,其中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0人,占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总数的2.9%

(二)专门教育工作情况

市司法局下属市第十六中学是全市唯一的专门学校,成立于2008年。其主要职责是教育矫治各级公安机关移送的12-18周岁,具有严重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学校实行军事化管理、封闭式教育、亲人般关怀,在开设义务教育课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道德、法治、行为和心理健康教育。自20095月开班以来,共接收学生873人,经教育矫治离校学生 839人,离校学生转好率达96.1%

二、关于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矫治教育的内容今年来,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三新”教育活动,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在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三新”教育活动的通知》(达市矫发〔20231号),按照“一月一主题”要求,编制教育活动计划,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感恩教育纳入教育活动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举办家风家训分享、社区矫正恳谈会、网上祭奠英烈、观看红色电影、参观监所开展警示教育、法律知识小讲堂等方式,开展集中教育12983人次,个别教育7212人次。市第十六中学坚持将把法治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心理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联动,结合在校学生特点,通过法治手抄报、法治主题班会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科学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等,实施积分量化考核管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创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方式,加强信息化教育矫治系统的建设,开设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网络学习平台;二是进一步丰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不断丰富教育载体,提高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积极推进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扩大收生规模,进一步科学设置课程,加强专门教育与义务教育的衔接,让更多的罪错少年有机会接受教育矫治,回归生活正轨。

(二)坚持教育矫治的个别化与阶段化相结合一是科学制定未成年社区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小组、一人一方案”要求,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社区矫正小组,积极吸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学校老师、团队干部等熟悉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情节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社区矫正方案。二是坚持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单独矫治。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开教育矫治,防止不良因素“交叉感染”,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良好的教育矫治环境。三是严格落实分段教育制度。严格按照入矫、在矫、解矫前三个阶段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坚持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风险性动态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状况,适时调整教育矫治方案。四是分阶段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教育。市第十六中学根据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类别和心理特点,将在校教育分为新生期(15天)、行为养成期(3-6个月)、巩固期(3-6个月)三个时期,分段设置教学目标和课程内容,不断提高矫治教育针对性。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探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模式,不断优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广泛吸纳热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工作、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小组。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个别教育和分段教育要求,深入开展“三新”教育,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效果。三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市第十六中学严格按照“一生一案”“一生一策”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进一步建立完善专门教育相关制度,加强在校学生的矫治教育效果评估,提升矫治教育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制度一是印发了《达州市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范》(达市矫发〔202112号),建立了未成年社区矫正档案封存、查询登记和保密制度,严格规定未成年社区矫正档案查阅条件、查阅范围和查阅程序;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保密承诺书,防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泄露,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失泄密案事件。二是坚持矫治与保护并重,市第十六中学不断加强与在校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的协作配合,完善学籍保留制度,对在市第十六中学就读经历进行档案封存,不进入学生原学籍档案,防止对学生升学、参工、参军产生负面影响

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制定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和专门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成员和市第十六中学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保密意识,依法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一是组建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队伍协调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联合培训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师队伍45人,全部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二是打造了心理咨询场所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设立了单独的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室,配备了心理咨询沙盘、音乐治疗椅等设施设备。三是积极开展心理矫治通过90项人格量表等措施,对定期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态进行监测,建立心理矫治档案,协调市心理咨询师协会、达州监狱等选派心理咨询专家,定期开展集体心理辅导讲座,对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一对一”心理疏导。今年来,共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教育91人次。四是加强专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市第十六中学配备了专门的心理咨询老师,为在校学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每周开设心理辅导课程2课时,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教育矫治。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心理咨询业务培训,组织招录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二是加强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有心理咨询资质的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心理监测,及时预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因心理问题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不断加强市第十六中学心理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心理辅导课程的占比,丰富心理疏导形式,矫治未成年人不良心理行为。

(五)坚持家庭、学校、社会对教育矫治共同推进。一是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区矫正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律七进”为具体抓手,大力开展涉未成年人法律宣传,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配齐法治副校长,打造学校法治阵地,将法治宣传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邀请律师等专家开展学校法治讲座。“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二是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的渠道协调团市委,统筹团属生命教育计划”“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爱心圆梦 f 希望永恒等团属品牌项目,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帮扶。积极加强社区矫正培训就业基地建设,渠县司法局联合渠县职业学校,为40余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服装加工、烹饪等就业技能培训;宣汉县司法局依托产业园区,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基地4个,为有就业需求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今年来,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协调教育部门,通过请销假、执行地变更、经常往返两地审批等方式,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学、升学困难6人次。三是市第十六中学强化家校共育通过家访,与家长交流沟通,掌握学生第一手资料,提高矫治针对性,邀请家长到校召开家长会、教育培训交流会等,指导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家长运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减少滋生“问题学生”的家庭因素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一步建立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教育、民政、团市委、妇联、人社等相关部门的责任;二是加强与团市委的协作配合,争取志愿品牌项目的支持;三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作,积极解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困难;四是联合民政部门,培育一批有资质的社会工作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门承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工作,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渠道。五是进一步凝聚专门教育力量,加强市第十六中学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坚持携手共育,开设体验式入学消除具有一般不良行为、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犯罪潜在因素,引进职业教育拓宽学生就业道路,引进社团和志愿者组织为错罪少年在职业学习、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生活救助等方面提供一定的社会帮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2381        

 

(联系人:社区矫正科 符姗姗 21461731333083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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