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8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周永国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法院(庭)案件审理的建议》(第568号建议)收悉。经综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达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强组织、聚合力、创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2024年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3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一是坚持强基固本,人民调解基础实现新提升。全市共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586个,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城乡、上下联动的人民调解网络。全面配齐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402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培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33名,其中2名代表于2023年12月受到省委晓晖书记接见。二是创新调解机制,调解工作力量实现新融合。创新组建市人民调解协会和达州枫桥学院,丰富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载体。与省内外接边地区建立区域联防联调协作机制,打造万达开民事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边界联调中心等联动平台,形成区域联调达州模式,并在全省推广。三是抓实专项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绩。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强化纠纷排查化解。2021年以来,年均排查纠纷次数从1.3万次增加到3万次,累计预防和化解纠纷11.2万件,分流化解信访、治安等纠纷2644件,全市信访、治安纠纷同比下降11.7%和22.9%。
二、关于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庭)的建议。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法院(庭)派驻人民调解室建设,2018年,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律师调解制度;2024年1月,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四川省司法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司法〔2024〕5号),明确法院(庭)派驻人民调解室标准和派驻调解员队伍要求,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目前,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律师事务所18家,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2个,组建律师调解员队伍95名;在全市法院(庭)设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调解室等人民调解组织22个、行政调解组织4个,吸纳各类调解员54人。
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司法局将及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协同建立健全法院(庭)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矛盾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进度,进一步推动诉前调委会在各地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制度、律师调解制度,建立繁简分流、诉调结合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明确诉调对接范围、程序、机制等制度;三是进一步优化法院(庭)派驻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积极吸纳派出所民警、退休法官、律师等专业力量进入派驻调解员队伍,提升依法调解能力。
(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协作的建议。一是积极搭建协作平台。2023年,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组建了“达州枫桥学院”,在各县(市、区)建立分院,积极吸纳法官等专家力量,组建了枫桥学院师资库,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200余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助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在人民法庭设置诉讼服务站(点)169个,形成基层法律服务网络。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服务,建立巡回审判点115个,就地开展立案、送达、开庭、调解、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二是创新协作机制。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证协会、市人民调解协会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公证 调解”模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川区人民法院和达川区人民法院开展诉前调解试点,建立案件委托调解制度、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制度,2024年以来,共调解成功187件,办理人民调解协议赋强公证137件。三是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2024以来,市司法局组织常态化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802次,预防和化解纠纷1.5万件;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做细做实“三进”工作,全市法院调解案件总数14422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14162件,调解成功12971件。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纠纷。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用好“达州市枫桥学院”平台,组织开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观摩庭审,提升调解能力。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加快“公证 调解”试点、小区调解、个人调解室建设进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分流作用,减少纠纷诉讼数量。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保障的建议。2020年,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修订了《达州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提高了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标准;2024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将派驻调解室、经多次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例纳入个案补贴范围,保障更加有力。2021年以来,全市财政共保障各类人民调解经费1656.79万元。
下一步工作打算:严格落实个案补贴要求,督促各地足额及时发放个案补贴;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完善人民调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提高保障力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促进法治科 刘沛东;联系电话:2146173,1898289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