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6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发布日期: 2024-10-09 13:57:30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6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谯治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力度的建议》(第51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自《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达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落实法律援助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出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实行点援制办理、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并在全国率先推出指导站 工作站异地法援新模式等创新举措,护航重点群体,做实民生实事。从202211日《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75件,接待法律咨询30913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5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物品共计10000份,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法》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正确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法律援助制度真正发挥为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方面

(一)坚持三个纳入抓统筹推进。一是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普法规划的谋篇布局和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实施上,注重将《法律援助法》宣传作为基本任务进行部署和推动,确保工作有安排、任务不落空。二是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推动相关职能职责部门,结合《法律援助法》宣传具体需求,完善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负责要求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三是纳入日常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法律援助宣传周、5月民法典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将《法律援助法》相关内容作为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营造出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三个重点抓常态推进。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普法宣传从领导干部抓起,推动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内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和各级党校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的表率。二是紧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法》相关内容作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采取专题竞赛、主题竞赛等形式,覆盖全省114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帮助准确把握《法律援助法》内涵,提升理解、运用和执行能力。三是紧盯乡村社区群众。把农村(社区)作为《法律援助法》宣传的主阵地,结合送法下乡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基层供销社、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场主体为重点,采取法律大讲堂、农民夜校、坝坝会、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走村入户到人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农民社员和基层群众深化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理解。

(三)注重三个强化抓高效推进。一是强化以案释法。探索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采取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文书释法析理等形式,提升《法律援助法》宣传效果。二是强化新媒体普法。推动新闻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户外广告媒介等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打造法治达州广播专栏品牌效应,通过线上公开课、云直播普法宣讲、公益讲座等形式,推动《法律援助法》宣传更受欢迎、更接地气。三是强化普治融合。结合法律八进工作开展,在依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供销合作社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同时,跟进抓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自觉将普法宣传寓于法律服务之中,为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提供了有益助力。

二、进一步增强保障方面

(一)强化经费保障。一是通过充分调研。结合四川省兄弟市州经济发展水平,我局商市财政局制定了《达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达市司法〔202356号),在原有的补贴标准上适当增加财政专项预算、提高法律援助经费和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充分调动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二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度如实测算本地区法律援助需求量、办案经费支出以及法律援助宣传、人员培训、业务装备建设等经费量,并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三是明确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形式。将《法律援助法》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按规定积极落实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减轻法律援助机构和服务者的纳税负担。

(二)加强经费监管。一是规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单列科目、分类核算,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经费支出账目清楚、有据可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二是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使用、截留、挤占、挪用或者私分法律援助经费的机构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通过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示上一年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案件补贴发放流程。切实履行办案补贴发放初审、复核、审批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的增加补贴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三)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案件回访、庭审旁听、案卷检查以及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优化补贴发放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二是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强与承办律师沟通,了解案件承办进程,督促承办人在收到结案文书后一个月内将卷宗送至法援中心,法援中心及时发放补贴,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经费使用。三是质量与补贴挂钩。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结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实际工作量和案卷质量评查等级情况,实行差额化等级发放补贴制度,提高经费使用率。

三、进一步人才培养方面

(一)充实人员力量。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力度,加强法律援助人才的招录力度,在职位上加强法学专业的设置,补充新鲜力量。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工作人员62名,基本满足了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三是多渠道充实人员力量。鼓励法院、检察院、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的退休人员,高校法学教师和法律专业高年级学生及其他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二)提升人员素质。一是推动建章立制。先后出台《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案范围》《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补贴发放等工作标准,提升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质量。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职业操守,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扎实开展培训学习。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自身实际,对标工作要求,通过以学代训、以会促学的方式,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查漏补缺、梳理修订,制定出台了《达州市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把制度建设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二是严格人员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保证法律援助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实行考评制度。畅通网络信箱、窗口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社会评价等监督渠道,并将此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管理内容,用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质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法》实施力度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24527

(联系人:市法律援助中心      2140747  177487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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