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治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力度的建议》(第32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自《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达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落实法律援助主体责任,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通过创建“轮派 点援”双结合指派制度、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在全国率先推出“指导站 工作站”异地法援新模式等创新举措,全力护航重点群体,做实民生实事。从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13件,接待法律咨询46809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9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法治物品共计87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法》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通过法律援助渠道维权,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方面
(一)坚持“三个纳入”抓统筹推进。一是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普法规划的谋篇布局和年度工作要点的制定实施上,注重将《法律援助法》宣传作为基本任务进行部署和推动,确保工作有安排、任务不落空。二是纳入普法责任清单。推动相关职能职责部门,结合《法律援助法》宣传具体需求,完善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负责”要求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法》宣传工作。三是纳入日常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法律援助宣传周、5月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将《法律援助法》相关内容作为宣传的重点,营造出浓厚的法律援助宣传氛围。
(二)紧盯“三个重点”抓常态推进。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普法宣传从领导干部抓起,推动将《法律援助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内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和各级党校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的表率。二是紧盯公职人员群体。将《法律援助法》相关内容作为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采取专题竞赛、主题竞赛等形式,覆盖全市公职人员开展线上学习,帮助准确把握《法律援助法》内涵,提升理解、运用和执行能力。三是紧盯新就业群体。为适应新时代劳动关系变化,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重点,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法律服务团、法律宣传小组等,聚焦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依托快递网点、骑手驿站等门店,通过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形式,扩大法律援助在新就业劳动群体中的知晓率,切实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注重“三个强化”抓高效推进。一是强化“以案释法”。探索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采取庭审直播、案件旁听、文书释法析理等形式,提升《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效果。二是强化新媒体普法。推动新闻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户外广告媒介等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打造“法治达州”广播专栏品牌,推动法律援助的宣传更受欢迎、更接地气。同时,指导站依托四川在粤务工和经商人员微信群“广达之家”、“广州达州商会第一届会员”、“广东巴蜀会”,定期推送法律小贴士,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即能便捷而快速的获取到基础法律知识。三是强化普治融合。结合“法律八进”,在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同时,跟进抓好《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自觉将普法宣传寓于法律服务之中,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供了有益助力。
二、进一步增强保障方面
(一)强化经费保障。一是优化制度标准。结合四川省兄弟市州经济发展水平,我局商市财政局制定了《达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达市司法〔2023〕56号),在原有的补贴标准上适当增加财政专项预算、提高法律援助经费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比如:相对于2015年的《达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中对达州市内处于审判阶段的刑事案件由1000元涨至1300元,民事由1500元涨至1800元,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二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度如实测算本地区法律援助需求量、办案经费支出、法律援助宣传、人员培训以及业务装备建设等经费量,并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推动下,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三是明确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形式。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按规定积极落实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减轻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纳税负担。
(二)加强经费监管。一是规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到单列科目、分类核算,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使经费支出账目清楚、有据可查,确保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二是建立经费使用公示制度。对违反规定使用、截留、挤占、挪用或者私分法律援助经费的机构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通过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公众区域张贴等方式,对外公示上一年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案件补贴发放流程。切实履行办案补贴发放初审、复核、审批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的增加补贴事项,按照《达州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达市司法〔2023〕56号)规定,实行集体讨论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一事一议制度。
(三)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一是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综合运用案件回访、庭审旁听、案卷检查以及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二是提高案件结案率。下发了《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法律援助中心与案件承办人员的沟通,了解案件承办进程,督促承办人在收到结案文书后一个月内将卷宗送至法援中心,确保办案补贴及其他援助事项发放经费及时到位。三是质量与补贴挂钩。从2024年起,连续两年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方案》,并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结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实际工作量和案卷质量评查等级情况,实行差额化等级发放补贴制度。2024年,共评选出优秀案件26件,优良案件4件,合格案件54件。26件优秀案件每件在原有办案补贴基础上增发400元。
三、进一步人才培养方面
(一)充实人员力量。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强化与市人社局的沟通协调,加强法律援助人才的招录力度,在职位上加强法学专业的设置,补充新鲜力量。2025年,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公招,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录用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名。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有工作人员62名,基本满足了法律援助工作要求。三是多渠道充实人员力量。鼓励法院、检察院、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的退休人员,高校法学教师和法律专业高年级学生及其他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列,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二)提升人员素质。一是推动建章立制。先后出台《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达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案范围》《达州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统一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补贴发放等工作标准,提升法律援助窗口的服务质量。二是强化政治担当。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严格职业操守,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择优选取一批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强的律师组建市本级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名录库,进一步强化律师责任担当,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三是扎实开展培训学习。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自身实际,对标工作要求,通过以学代训、以会促学的方式,组织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广大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查漏补缺、梳理修订,制定出台了《达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通过细化录入和归档要求,明确结果运用,将流程规范执行情况纳入法律援助人员日常工作考核,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自觉遵守流程规范。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司法部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保证法律援助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实行考评制度。畅通网络信箱、窗口满意度测评、问卷调查社会评价等监督渠道,并将此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管理内容,用群众满意度检验工作质效。同时,根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评价实施方案》,向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积极推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评价二维码,倒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法律援助法》实施力度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司法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市法律援助中心 蒋 莉 2140747 1774875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