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道云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问题的建议》(第456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行政执法主体673个,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9861人(不含公安和税务执法人员),其中市本级1413人、通川区801人、达川区1523人(高新区81人、东部经开区69人),万源市1239人,大竹县1647人、渠县900人、宣汉县1369人、
开江县969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为解决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我们从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人
员素质提升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行政执法改革中,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执法改革有关要求,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应划转人员编制。对整合组建后的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规范名称并锁定编制底数,在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完善实名制台账,逐步加以规范。同时,进一步加强改革后执法队伍用编保障,支持在空编范围内通过招考、遴选、商调等方式补充执法人员。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司法行政部门每年牵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司法局牵头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专门针对赋权事项进行系统培训。2024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培训。2025年5月至6月,组织全市3000余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是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近年来,已有2147名乡镇(街道)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三、关于您建议“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取得执法资格”的问题
按照中央机构改革精神以及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工勤人员不具有行政执法职责,不在行政执法证的颁发范围。同时,《四川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明确规定“工勤人员和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得申请行政执法证”。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委托执法证件。
四、关于您建议“将工勤人员转为参公人员”的问题
根据现有政策,进入公务员(参公)系统逢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机转干部身份;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执法队伍。
五、关于您建议“延长执法资格年限、给予单位过度期限”的问题
行政执法证件上载明有效期是由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市州没有延长有效期的权限,只能遵照上级的规定执行。设置过渡期的建议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您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旦省上有相关政策时,我们将及时将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达州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行政执法监督科胡守千  电话:3091069,1898289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