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的建议》(第48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明确联合执法检查适用范围、检查主体与检查对象等,推动“综合查一次”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制度有机融合。“综合查一次”试点开展以来,在跨领域、跨部门之间统筹检查任务,通过“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方式,实现“一次入企全覆盖”,既提高了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又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迎接执法检查的现实成本,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扰企扰民等问题,实现了资源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的“三赢”。2024年度在全省营商环境测评中,达州市监管执法指标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二、提出建议落实情况
(一)集成综合监管事项。一是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从制度层面统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推广“综合查一次”检查新模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二是市司法局在门户网站、各地司法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专栏依法公示本地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检查文书等相关内容,并动态更新,便于公众查阅。三是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事项清理公示工作,审核并公布行政执法主体673个,行政检查事项2313项。
下一步打算: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对行政执法部门报备的检查计划,根据对象相同、内容相关、时段相近的检查计划进行统筹整合。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切实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二)探索创新“检查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扫码入企”规定要求,出台《关于试运行“天府入企码”的通知》,我市于6月20日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试运行“天府入企码”,要求行政检查主体在开展行政检查前,须按程序申请“天府入企码”;执法人员进入检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入企码接受监督;通过“天府入企码”高频次预警、投诉举报预警、否定评价预警、监督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行政检查进行全程监督。截止目前,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部门申领使用“天府入企码”开展行政检查616次,对产生的29条预警信息我们逐一进行核查提醒。
下一步打算: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强对加“天府入企码”的推广运用,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亮码入企”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问责。
(三)实施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一是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已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同步调整已公布的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结合监管对象的行业风险等级、违法行为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标准,划分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结合监管对象的信用等级、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划定一般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对象。二是推动在市场监管领域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将长期守法合规、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动态管理,构建“无事不扰、包容审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涉企行政执法新模式。
下一步打算:强化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的运用。将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作为部门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计划制定的依据,科学拟定检查计划。
(四)提升综合检查质效。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覆盖率达100%。通过对行政执法行为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音视频留痕、可回溯管理,提升行政执法的“能见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让法制“体检”成为一种常态,提升行政执法“精准度”。在全域行政执法部门积推行“一目录四清单”精准高效执法,明确行政检查事项和行政检查对象,制定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四张清单,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让行政执法有“尺度”。今年1-6月,全市不(免)予处罚501件、减轻处罚225件,从轻处罚412件。
下一步打算:对不按检查计划和“综合查一次”方案开展检查的、对不按规定“亮码入企”开展检查的、对违反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我们将会同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达州市司法局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行政执法监督科 胡守千 电话:3091069,1898289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