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16 15:33:46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评选表彰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9〕112号),拟推荐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复兴司法所和万源市司法局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吴彤、向恒、杨彬彬、黄佑琳、谭奇才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复兴司法所主要事迹:
近年来,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复兴司法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都市商旅拓展区建设,创新推出“四个三”工作法。一是念好“三字经”,注重矛盾纠纷化解,构筑“法治型”司法所。“诊”注重摸排,“控”防止激化,“疗”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73件,调解成功72件,调解成功率98.6%,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二是做好“三加法”,严管社区服刑人对象,构筑“智慧型”司法所。 “传统+科技”抓实日常监管,“专业+社会”形成工作合力,“严管+关爱”提升矫正实效。截至目前,复兴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3人,解除矫正50人,在矫人员13人,未出现漏管、脱管、重新犯罪情形。三是落实“三个一”,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构筑“民本型”司法所。构筑“一体两翼”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每个村(社区)选派一名法律顾问,开展一系列专项活动。深入保利集团·泰诚十里水街、好一新复兴批发市场等企业(市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四是注重“三聚焦”,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构筑“特色型”司法所。聚焦中心工作宣传,聚焦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规范,聚焦法治创建引领,总结提炼了凤舞社区“四联四治”依法治社区、秦巴电商谷“1234”依法治企等法治示范工作经验,实现以点带面、引领示范作用。2019年,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等荣誉称号。
万源市司法局主要事迹:
近年来,万源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站位,坚持党建统领地位,按照“一个统筹、四项职能”的职能布局,着力推进法治万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北京、深圳等多个一线城市建立四川省万源市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完善法律公共服务体系;推出“挎包普法”活动,解决山区普法难题,普法经验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创新开展“不尽赡养义务”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打造了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2019年1月万源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先进集体”。
吴彤同志主要事迹:
吴彤,男,汉族,生于1977年4月,1999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达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连续多年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达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担任法治宣传科科长、普法依法治理科科长期间,达州市和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司法厅多次表彰表扬。在他的推动下,全市创作的优秀普法文艺节目获得全省多个奖项。组织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欢歌庆七一•喜迎十九大”等专题法治文艺汇演,演出得到了央视网等媒体报道;牵头创作的情景音乐快板《巴蜀盛开法治花》作为2017年全省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唯一文艺节目参演。创新开展达州市政法系统“法治宣讲七进”活动,组织开展“达州市宪法法律进高校”、“12.4”国家宪法日”和重大时间节点专项法治宣传等活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专题片《把宪法和法律交给人民》采用我市“法律进社区”案例。
向恒同志主要事迹:
向恒,男,生于1989年6月,201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达川区司法局管村司法所负责人。扎根基层、不断摸索,相继提出了“五心”、“三级调解制”、“流动调解”等工作法,化解一般纠纷183起,疑难纠纷31起,调解成功率达98%,工作至今辖区内“零投诉”“零激化”“零上访”。起早贪黑走村入户,开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治宣传,草拟土地流转协议,最终化解了困扰政府多时的土地流转难题,成功流转土地1000余亩。为营造良好治安环境,向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撰写贴合农村实际的法治讲稿30余份、开展法制讲座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万多人次。为严防特殊人群重新犯罪,向恒先后帮助2名刑释人员致富,引导12名刑释人员就业,为50余名困难刑释人员送去温暖,有效帮助特殊人群重塑新生,辖区内至今无特殊人员再犯罪。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律顾问”等。
杨彬彬同志主要事迹:
杨彬彬,女,生于1990年7月, 2015年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宣汉县司法局君塘司法所所长。杨彬彬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工作5年,也扎根基层5年。任职以来,先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帮助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20余起,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20余人,带领司法所帮扶贫困户12人。任职期间,辖区未发生过“民转刑”案件,矫正人员再犯罪案件等,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好评。2018年度获得宣汉县司法局“优秀“等次和“优秀党员”等荣誉;君塘司法所先后被县司法局表彰为“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黄佑琳同志主要事迹:
黄佑琳,女,生于1987年6月, 2012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大竹县司法局李家司法所副所长、大竹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近年来,她积极投身于“七五”普法,多次参与省、市、县现场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优秀通讯员、“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她长期深入基层一线普法,总结出了“三规约转民风、两举措尚法治、一评比树典型”的“321”依法治村模式,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其所指导创建的乡村被表扬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法律进乡村”示范点。担任普治股负责人期间,大竹县获得“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达州市法治示范县”等荣誉;大竹县司法局先后获得“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
谭奇才同志主要事迹:
谭奇才,男,生于1973年7月,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开江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199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同年10月考取国家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2年,后经历了回龙司法所所长、政务中心副主任兼支部书记、县法制办主任、原县司法局局长、新组建司法局局长等多岗位历练,既是一名理论功底深厚、法律业务精湛的学术型领导,又是一名工作经验丰富、注重管理协调的实践性领导。他始终以严格的作风、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要求自己,对待工作立说立行,具有较强的把控力和执行力,能第一时间学深、学透政策,善于把握政策、争取机遇、直面挑战,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向市局政治部(电话:2146141)和向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电话:13079031555)反映。
特此公示。
达州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