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时间:2019-10-28 11:08:48 作者:立法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汇集民意,现将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与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在达州市城管执法局3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代表人员名单 
陈春帆    东城文华街社区
李  军    朝办马房坝社区
谭  清    西城红旗路社区
王友伟    朝办金南社区
王金国    达州市新思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肖万琼    四川省宝文阁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陈泽鹏    达州宏大传媒广告公司
杜达城    达州市艺扬广告有限公司
陈明星    四川太阳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刘红兵    达州市梦幻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李  雄    达州盛才通信有限公司
兰桂权    个体工商户
孟  刚    个体工商户
汤学强    个体工商户
雷  双    个体工商户
张  军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彭仁贵    通川区发展改革委
李彦鹏    市城管执法直属一大队
方如令    市城建监察支队
任  强    凤凰山下论坛
杨  航    达州日报社
周  川    人大代表
周  忻    政协委员
陈  兰    律师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人员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个别听证代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前向市司法局说明原因,市司法局可以视情况从听证会旁听人员中选取人员补足听证代表名额。
特此公告 
达州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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