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7-20 09:19:43 作者:立法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2020年7月16日,蚌埠市立法考察组来达考察我市遗址保护地方立法工作,重点对《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宣汉县罗家坝遗址和渠县城坝遗址保护情况开展调研。
蚌埠市立法考察组由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韦诚带队,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蚌埠市司法局、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蚌埠市双墩遗址(含双墩春秋墓)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等部门人员组成。为充分交流分享我市遗址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遗址保护地方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巴文化研究院、市博物馆等部门参会。
座谈会以主动介绍和精准问答形式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体旅游局分别就《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前期起草、合法性审查、人大审议、公布执行等环节有关情况进行介绍。蚌埠市立法考察组在听取情况介绍后,围绕遗址保护立法体例、遗址遗迹保护名录、遗址遗迹保护范围、遗址遗迹保护规划、遗址遗迹范围内禁止行为、法律责任规定等内容进行提问,有关与会单位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
蚌埠市立法考察组表示,《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立法体例清晰,遗址保护范围、范围内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设置合理,文物保护和巴遗址遗迹保护并行设计巧妙,对蚌埠市遗址保护立法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