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4-27 09:56:53 作者:立法科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结合我市立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围绕城乡建设管理,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制定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
——围绕历史文化保护,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
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工作进度,按规定做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并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送审时限上报送审稿及有关材料,为合法性审查、政府审议、公布实施等留出合理时间。向市政府报送送审稿前,起草单位应当与市司法局做好沟通。市司法局要建立行政立法工作联络机制,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中心、达州日报社等单位要配合做好征求公众意见、立法听证、公布实施、立法解读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确保立法倾听民声、体现民情、汇聚民意、集中民智、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