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10:35:18 作者:admin 来源: 点击数: |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现将我办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健全了以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办年度绩效考评,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下达任务,确保目标落实到位。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将政策法规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安排专人负责全办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等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将工作人员的工作、管理、绩效与奖金、评优、调岗待岗等挂钩,保证了服务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人员管理严格有序。
三是扎实培训、提升法治意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员活动日”及公务员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办领导干部和职工广泛参与法治业务培训,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放管服”工作落实,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权力运行的依据、追责情形、廉政风险点、流程图都能一目了然,确保了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下一步,我办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以及政策变化,按时对现行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以规范我办依法行政行为,提升我办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认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由业务主管科室负责起草,经充分协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通过,由综合科按照公文办理程序送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单位负责人签发,按照年度编排文号,印发相关人员和部门。及时清理归档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管理有序。
六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出台了《达州市口岸与物流发展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全市物流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人事变动、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市口岸物流办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市口岸物流办党组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决策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
七是严格监督问责。强化工作责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各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问责,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落地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依法行政工作在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借助新型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还比较滞后,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改善和转变;二是培训和学习力度有待加强。随着口岸物流各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仅靠现有的学习培训方式及投入力度,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一些配套的、管用的监管措施还不够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和考核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我办经常性教育内容,采取干部自学、网络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全办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我市口岸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的监督。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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