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02 10:43:51 作者:通川区人民政府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双核双带六区”发展战略和建成“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区高品质发展核心区和川东北经济区城乡统筹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区调整充实以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副区长为副组长的达州市通川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委、区级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系统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严格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责任分工,做到“任务、责任、要求”三明确。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和公开制度,要求各乡镇街委、区级各部门按照规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助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体系。根据“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清单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清单,实现通川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90.79%。公布“全区通办”“就近能办”事项清单,梳理出92项“全区通办”和273项“就近能办”事项。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大类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2.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清单。调整公布全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共保留涉及20个区级部门(单位)的329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9〕66号)要求,已下发文件至通川区各个部门(单位),目前正在收集通川区各个部门(单位)动态权力清单,待收集完整后,向社会公布。
3.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就近办”、“全区通办”等工作,废除不必要的市场准入程序和要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精神,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三条措施》《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区检察院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区司法局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举措”》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文件。
(3)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及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对94户重点民营企业和8户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帮扶联系,有效破解企业经营难题,切实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4)开展民营企业走访服务活动,对30余家民营(外来)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法治体检,提供咨询300余人次、提出法律意见140余条。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印发《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9﹞7号),对拟出台的《通川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达州市通川区安全生产警示和约谈制度》和《通川区“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等12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作出安排与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2.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执行《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公告》、《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8﹞80号),对各部门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认真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区政府12月开展了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共计评估各乡镇办委和区级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6件。
3. 加强规范性文件严格管理审查。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2019年规范性文件共计审查6件,非规范性文件共计审查201件。
(五)全面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市关于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的要求,区政府对2019年常务会学法作出安排,并对各主讲单位提出要求。全年会前学法17次,内容包括《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7﹞81号)、《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通区府办发﹝2018﹞16号)。
3.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工作,提高决策的合法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程序规定的要求,对通川区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方案、引进社会投资实施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等非规范性文件180件、政府投资项目合同45个相关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4.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全区法律顾问共计提供法律服务648余次。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有关领域综合执法队伍工作有序推进。根据《通川区机构改革方案》,机构整合工作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建成。目前区委编办起草了通川区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将通过区委编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强化制度约束。分部门分系统细化完善错案责任追究、行政处罚案件审议、行政处罚听证、涉案财务管理、个案评析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区公安分局全面推动涉案财物及时录入涉案财物信息管理平台,做到“纸质台账、信息管理平台、实物”三一致。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参照《达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38号),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实际,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标准。2019年通川区人民政府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分别调取了全区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共计33件进行评查。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部门内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至少达到40学时,并于11月25-26日举办达州市通川区2019年度行政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全区31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或法制工作的分管领导、法制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
(4)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全区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845人执法资格进行全面的清理。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清理后,我区行政执法主体为31个,行政执法人员为1204人。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分领域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行政执法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和督导组对各重点领域开展密集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5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1起。
(6)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贯彻《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遵守法定公示时限公开执法决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执法统计数据;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一律进行法制审核,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7)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两法衔接”工作经验,分析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两法衔接”工作的良好发展。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积极推进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使用协同办公交互平台、法检互联平台受理和移送案件。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0余件。
(七)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民主监督,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将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纳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规范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严格检察机关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出量刑建议258次。
(2)强化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深化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以及财政、金融、企业、民生、资源环境等各领域审计。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审计,消除审计监督盲点。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及时核查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依法处理违法行政行为。省委巡视组入驻期间,对其交办的信访件采取全覆盖审查措施,促进信访事项依法、高效处理,得到省委巡视组高度评价。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强化透明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需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全区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907条。
(八)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监测,引导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纠纷。探索出“五零工作法”(零缺位、零激化、零盲区、零积案、零上访),开创形成了基层治理新模式,积极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达州市通川区信访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通区委办〔2019〕60号)。目前,全区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制度、依法及时解决合理合法诉求、加强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等工作正有序开展。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层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继续推行行政应诉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政府与法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疑难类案件沟通交流制度和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制度,有效预防、及时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向相关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4份。
(九)扎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1.深入推进法律七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法治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工作,持续推动“法律七进”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周、防范非法集资、“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各类常态化宣传活动。目前,在中央级媒体发表稿件2条,省级媒体发表稿件16条,市区级媒体发表稿件36条。
2. 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以开展新时代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为核心,开展了多层次的示范创建活动。全区通过新时代法治示范创建工作,通川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2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园)31所。
3.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达州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三大平台建设,畅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着力打造具有通川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目前全区已建成区、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通过督促检查,对各乡镇街委、区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形成督查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的范畴。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着力狠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年度述法和任前考法制度,建立法治档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着力加大督察力度。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加大暗访力度,对各乡镇街委工作情况逗硬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健全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设置指标任务,发挥目标考核在推动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大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着力开展示范创建。扎实开展新时代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同时,扎实开展法治示范区建设,着力推动生态法治示范区、乡村振兴法治示范区、社区治理法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力求形成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点面统一、整体推进的法治创建新格局。
(四)着力促进规范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议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为抓手,督促各个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着力实现执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各环节执法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督促各执法部门进一步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加大审核人员配置和培训力度,尽快实现审核人员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聚焦行政执法领域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题。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业务能力过硬。
(五)着力落实决策程序。进一步组织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促使其自觉在做出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履行共同参与、专家认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等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