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3-18 14:44:34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总目标,着力法治政府建设,从夯实制度基础、加强学法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着手,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
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岗位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规范审批行为,推行“一窗通办”。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将我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向许可服务科室集中,许可服务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将涉及的33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住建窗口统一办理。二是全面推行“双四制工作法”。行政审批实行“一窗办理制、联合核查制、集中审定制、立体监督制”。服务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公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实现14项事项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60%以上。
2.清理审批事项,减轻企业负担。一是“瘦身”建设项目审批。为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我局积极清理涉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施工类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服务类合同( 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和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等5类11项建设工程的合同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备案,实现了建设项目审批再“瘦身”,办理业务“提速”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意见》,从土地、税收、金融、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和激励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支持激励房地产业发展八条措施》,从“简化备案事项办理、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简化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取消部分工资保证金收取、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申请使用条件、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留存额度”等八个方面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为房地产企业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督管理措施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从精简行政审批备案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备案程序、简化行政审批备案条件、改进行业管理、支持行业发展、创新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3.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政务服务。推行电子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新增二维码功能,让购房者通过轻松扫一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便可获得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网站上同步更新的预售楼盘房源等的准确信息。新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固化了预售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地点、房屋用途性质权利限制情况、预售楼幢、单元、楼层、房号、用途等购房群众最关心的法定指标,同时将商品房可售、拟定、已签、预售抵押预告、抵押、查封、发证、非售等情况实时展示给消费者,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一方面有效遏制了不良开发企业“一房多卖、捂盘惜售”等弄虚作假行为,另一方面将直接促进房地产行业乱象改善,提升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4.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按照《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查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等 4 个方案的通知》(达市委〔2019〕184 号)文件要求,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进驻事项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本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我局公布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大项)14项,公布保留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大项)11项,已进驻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大项)14项,已进驻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大项)2项,已进驻其他事项4项,并对进驻事项进行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如期实现数据信息共享。
5.对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年版)进行清理确认。经对照川办发〔2019〕30 号文件,通过清理,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共认领 9项(其中大项9项,子项16项)、未认领0项、新增1项。报送《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我局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0项,并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办事指南。报送《关于清理减免依申请事项办事材料的报告》,涉及我局行政许可11项,减免1项达到12%,公共服务事项11项,减免2项达到4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未减免事项均不能减免,并同时在一体化平台进行减免操作。开展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等管理措施自查摸底工作。
6.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开展惠民便企活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9年3月,在全市率先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建设工程勘察等8个事项实行网上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真正做到了审批不见面,审批水平大幅提升。二是推动便民事项就近办。2019年11月起,凡省住建厅核准的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的资质,在省住建厅发布许可决定通告后,均可在市住建局及各县住建局打印和领取证书,避免了企业反复跑成都,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厅、市政府文件要求,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60%以上,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局主要领导进政务服务大厅12次,办事群众投诉为零。
(三)加强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随着机构改革和新时代住建工作任务的不断变化,《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部分条款与部门职能职责、工作要求不相一致,主动与市人大常委会衔接,积极开展本条例修订的基础工作。收集报送了达州市地方立法项目2项,《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上报列为2020年立法项目。
2.建立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印发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合议制度》《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以及《成立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规范性和制度,重点对规范执法行为、处罚审批流程、审批人员职责、规范性文件要求、合法流程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现集体研究决定等作了规定,予以了明确。对《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对标检查,对存在的工作差距落实具体责任人限期补充完善和整改落实。
3.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二是扎实推进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党政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战略举措、发展规划和重大民生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暂行)》《达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信访分类处理工作细则》等21个重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由局法制部门和常年法律顾问进行了审查,报司法局部门审核把关备案。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畅通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受理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1件。四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确保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书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格式正确,文书档案使用和管理规范。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62件,其中不予处罚38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46件、违法装饰装修37件、违反施工现场规定6件、违反建筑市场规定12件、违法建筑扬尘管理规定7件、未竣工验收、消防验收12件、其他违法建设4件。召开听证会14次,上案审会集体研究45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件,发出听证通知书60件,《责令改正通知书》163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5件,处罚事先告知书26件,处罚决定书66件,共计处罚金额6067794元。
4.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创新监管监管方式,实施协同监管、科学监管,我局制发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开展了4项40次随机抽查工作。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和事项清单,具体包括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比例、责任科室等内容。
(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严把依法行政关键环节。对立案查处的处罚案件,严格按照案件流程进行初核审查;对个人50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50000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审会集体研究调查处理决定;对案情复杂案件,先行邀请法律顾问、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业务骨干、执法办案人员会商,研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2.与年度考评挂钩。依托住建系统绩效考核,将依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方面纳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反馈重大行政决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1.持续加大决策透明度。制发了《政务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主动利用公开媒体对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行政权力事项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布,提升了部门政务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2.积极回应民众关切。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对新法新规和最新调整的政策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同步解读,不断增加公众知晓度的同时,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9年,对依法受理的2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已按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办复申请人。
(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二是局系统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了专人对执法记录流程是否规范,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进行检查,定期开展执法经验交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在门户网站开辟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查询”、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布,逐步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度。
2.加强执法主体管理。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我局普法统筹科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事务,确立了专人从事普法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到了年初有普法宣传教育和党员干部普法学法计划,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发了会前学法计划,积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前,相关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轮流领学建设行业法律法规,集中学法9次,“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正在不断增强。三是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始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全年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七五普法”、“12.4普法”、“法律七进”等工作,印发5000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四是按照省、市法制部门及省住建厅关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不定期对机关及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清理,核准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是否获得执法权限,并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做好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全年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62人,二期执法考试报名9人,对本单位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检申请64人,开展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共清理人员55人,注销15人。
(三)完善执法监督方式。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通过评查发现的问题倒查行政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地方并加以整改。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要求,对案卷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行政处罚案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并先后参加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省住建厅、市政府案卷评查分别获得优秀档次。
(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工作。2019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是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另外1件是我局作为审查机关,我局均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按时办结。目前,我局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件,分别为复议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已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应诉答辩工作。
2.诉源治理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针对住建领域矛盾多、信访问题多的实际,实行化解分类,对一般信访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对群访、缠访等重大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实行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和回访,化解社会矛盾。
3.做好诉访分离。大力探索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每年年初制定领导接访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制度。2019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事项共36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机构改革中职能移交未到位,执法工作衔接不顺畅。根据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相关职能将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因部门利益等问题,未就移交职能达成一致意见,造成“三定”方案规定应移交职能未及时移交,出现监管空档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行政处罚等负面信息的上网公开、录入信用系统,对企业招标投标、对政府投资项目外在形象等方面影响较大,在落实行政处罚公示制度方面应进一步完善;个别案件执法人员对全过程记录流程、内容不够规范,导致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对违法行为佐证力度不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议
(一)创新法治政府宣传形式。建议在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市上统一组织专业人士开展法治政府相关业务的宣传讲座,同时对法治政府建设从业人员每年利用一定时间,走出去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法治水平。
(二)建立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试点示范。建议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抓好试点示范,对先进做法和经验大力推广,便于横向、纵向相互观摩学习,共同提高。
(三)注重人才培养,建立行政执法人才智库。一是加强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实战技能。通过以身说法、案例分析和“回头看”等学习模式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导致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技能。二是政府法制部门有计划地吸收法律专业人才,针对涉及行业立法、复杂案件解决以及执法过程中容易遇到的情况等问题组成专职人才智库,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参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