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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0-03-18 09:31:48   作者:市发展改革委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我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安排。委机关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承担日常工作,今年委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机关工作。二是细化工作举措。2019年初,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委《市发改委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发改委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考核细则》,对2019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做了总体部署安排,明确了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三是强化考核。委领导高度重视机关法治工作,把法治机关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有力地调动、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切实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做到了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清理我委出台或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合法合规。今年9月份,我委还牵头对全市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对违法公平竞争的规定制度、实践做法提出处理建议,维护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秩序。三是规范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同时根据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必须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事先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审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还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将两法衔接工作作为《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并纳入委内科室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粮食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杜绝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全滥用。同时今年以来我委没有一宗罚没收入,不存在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严格执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所有行政执法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力度。针对招投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委牵头制定了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等9个标准招标文件。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我委高度重视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性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思维不够开阔,缺少创新性的工作方式方法。二是主动学法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干部职工倾向于集中学习,主动学习性动力不足。

三、对策建议。建议市依法治市办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座谈会,搜集各部门在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加强部门间交流沟通,促进经验共享,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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