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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11-13 15:13:0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32 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20〕14 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就做好我市2020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新进行政执法部门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

(二)所持《四川省行政执法证》已超过或今年将届满有效期、换岗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组织在编在岗人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事业组织的在编在岗人员

(五)已经领取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连续三年年审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不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勤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做好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试范围及辅导培训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务工作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一)考试范围

此次考题主要涉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考题均为客观题。

(二)辅导培训

此次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资料,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培训

三、考试组织方式

(一)考试报名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高新区管委会20209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达州市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信息登记表》纸质件、电子档(见附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报送到市司法局,逾期不再受理。受委托执法人员报名工作由委托机关负责。

各县(市、区)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于2020930日前将本辖区参考人员信息汇总表打印成册,加盖公章后将纸质件和电子档报送到市司法局

(二)考试时间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时间202010下旬的周末(具体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是确认行政执法资格,申办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进行已申办执法证件年审的前提条件。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进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一律不得上岗执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录入全省执法人员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抓紧抓好,把考前集中辅导培训抓牢抓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强化组织

此次通用法律考试是在疫情后期的一次人员聚集性考试,各地各部门(单位)应当告知参考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确保报名人员按时参加考试。单位缺考率在10%以上的将予以全市通报。

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涉及的具体问题,请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联系。

人:胡守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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