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4-15 10:15:33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
随着医保监管形势的日益严峻,为加大医保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维护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市医保局从健全制度体系、促进依法治理入手,专门成立“案件审议委员会”,出台《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从案件审议原则、审议范围、审议内容、审议程序等方面对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进行了规范。案件集体审议坚持依法、民主、保密及回避原则,凡重大、复杂、疑难的处罚类和非处罚类行政执法案件,应由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集体审议决定由参加会议的案审会成员过半数赞成表决产生。经集体审议决定的事项,办案机构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同时明确,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制度》的及时出台,对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依法决策,促进法治医保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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